◎ 傅雲欽 2007.08.31
▲ 2007年8月28日總管府前面懸掛「牽手護台灣、加入聯合國」大型看板。
(圖:中央社>大紀元)
民進黨人林濁水在《入聯公投
戰略思考/台獨 短空長多》一文中,有幾個論點,大有不妥之處。
林濁水說總管陳水扁所謂的「四不」,一般的理解是不搞台獨、不搞兩個中國。現台灣要入聯,如以台灣名義加入就是搞台灣獨立,如以中華民國名義加入就是搞兩個中國,都是對「四不」的重大調整。因此,陳水扁說入聯公投不是搞台獨,外交部長黃志芳說入聯公投未違反四不,大有問題云云。
人家陳水扁、黃志芳是說「入聯公投」不是搞台獨,未違反四不。林濁水卻把「公投」兩字拿掉,剩下「入聯」兩字,然後說「入聯」怎麼不是台獨,怎麼未違反四不?這簡直是雞同鴨講。陳水扁、黃志芳所說哪裡「大有問題」呢?美國副國務卿尼格羅龐提(John
Negroponte)日前也只是說台灣的入聯公投只是朝向宣布台灣獨立的一步而已。也就是說,入聯公投本身不是台獨,也不是宣佈獨立。
如林濁水所言,陳水扁所謂的「四不」,一般的理解是不搞台獨,不搞兩個中國──不變更台灣非獨立的現狀,固然沒錯。但站在民進黨人(包括林濁水在內)的立場,不能如此理解。因為民進黨在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已認定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在此情況下,2000年的「四不」應理解為:台灣已獨立,不必搞台獨,不必搞兩個中國──不必在台灣已獨立的現狀的情況下,再做宣佈獨立、改國號、推動制憲、推動統獨公投這些無聊的事情。這樣才不會前後矛盾。身為民進黨人的林濁水,現在竟用一般人對「四不」的理解來批評陳水扁、黃志芳違反「四不」,可說忘了民進黨的基本立場,大言不慚。難道林濁水改「斜」歸正,認為2000年陳水扁說「四不」的時候,台灣還沒獨立嗎?
林濁水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舊國家「中華民國」的繼承是國家繼承,又說中華民國的大陸的領土主權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云云。這種說法才是真正的「大有問題」。
所謂國家繼承是指一個國家繼承他國關於國家的權利義務的全部或一部。國家繼承發生於兩個國家之間。一個國家消滅、分裂為兩國、解體為數國或與他國合併時,甚至將一部分領土割讓他國時,都有國家繼承的問題。至於在同一個國家之內,因新政府推翻了舊政府,而繼承舊政府關於統治權的權限與責任。這叫政府繼承,不是國家繼承。
1949年北京政府成立是中國的另一個新政府成立,不是另一個新國家的成立。因為北京政府一向反對別人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自己當然不會這樣做。北京政府併吞台灣,力有未逮,才讓台北政府割據台灣,造成一個中國兩個政府的現象。另一方面,在兩蔣的統治之下的台灣,迄今也無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意思表示。
北京政府將中國的國號全稱由「中華民國」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表示「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指的是兩個國家。「中華民國」一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詞是因中國因內戰而產生的台北和北京兩個政府,各自對於中國國號全稱的不同表述而已。這兩個語詞指的都是同一個國家──中國。
因此,台灣海峽兩岸只是一個中國的兩個政府「分區而治」而已,不是一個中國分裂為兩個國家的「分國而治」。北京政府繼承台北政府對中國國外資產(如中國駐韓大使館)的掌管。這是政府繼承,不是國家繼承。
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的繼承也是如此。1949年北京政府成立後,在聯合國就發生中國代表權之爭,也就是:台北政府能繼續代表中國坐在聯合國的席位上,還是應由北京政府取代呢?眾所周知,中國代表權的問題經1971年聯合國大會決議,由北京政府繼承台北政府在聯合國的席位。這是政府繼承,因為北京政府和台北政府都是同一個國家(中國)的政府。這與1991年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繼承蘇聯聯合國的席位,屬於不同國家間的國家繼承,有所不同。
林濁水認為1949年北京政府成立是新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而舊的「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繼承,後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就是因被國家繼承而喪失,自屬誤解。
再者,台灣海峽兩岸既然沒有國家繼承的問題,那麼就只有台北政府對中國大陸的領土的統治,被北京政府接管的情形(政府繼承),不發生如林濁水所說,「中華民國中國大陸的領土主權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情形(國家繼承)。中國大陸的領土主權一直都屬於中國(不管他的全稱叫「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未變動。
林濁水又說台灣在1970年前以獨立國家身分入聯,有國際強大的支持,但當時「中華民國」的領土主張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主張互相重疊,致台灣欠缺主權國家身分等語。但查兩個國家之間,基於主權完整不可分割的原則,原則上彼此領土不應該重疊,除非兩國就部分邊境的土地誰屬發生爭議,雙方都認為屬於己方,因而發生部分領土重疊的情形。如果兩方所主張的領土範圍完全重疊,這其實是一國兩府,分區而治的情形,絕不是兩個國家。世界上哪可能有兩個領土範圍一樣的國家?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既然指同一個國家,就不應該說「中華民國主張的領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的互相重疊」等語。又所謂「中華民國或台灣不將領土限縮於台灣,故欠缺主權國家身分」等語也不適當,應該說:「中華民國或台灣不分離於中國而獨立,故欠缺主權國家身分」才對。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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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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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濁水(作者為前民進黨籍立委)
自由時報 2007/08/31
美國不支持台灣入聯合國已令人遺憾,如今入聯公投都反對,更是過份。政府和國民黨都批評美國不當,固都屬義正辭嚴,但兩者反駁的理由和內涵恐怕大有不妥。
美國副國務卿說,台灣入聯公投是「宣示台灣獨立的一步」,外交部長黃志芳的回應是「入聯公投並未違反四不」,所以美國是「解讀錯誤」。所謂「四不」,一般的理解是不台獨、不走兩中,因此黃部長說未違反四不,顯然就是不台獨的意思,陳總統更直說,美把入聯公投當台獨,他不能「苟同」。這些論點大有問題,中華民國中國大陸的領土主權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由於聯合國會員國都必定是主權獨立國家以及同一個國家不能有雙重代表的原則,台灣要入聯合國,只有以台灣獨立主權領域加入一個途徑。以中華民國之名加入是為兩個中國,以台灣名義加入當然就是台灣獨立,也當然就是對「四不」的重大調整,哪有既要入聯又要四不兼而有之的道理呢?推翻四不承諾當然要付出代價,但不付出代價,則台灣永無機會。
至於國民黨雖然已不反對台灣的名義,但認為入聯是「重返」而非新加入,就是以「舊國家」的身分回去的意思,問題是舊國家早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要重返只有兩種可能,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放棄對舊中華民國的國家繼承而退出聯合國,或是以同一塊中國領土的雙重代表身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存聯合國,兩者都屬天方夜譚,毫無機會。國民黨認為民進黨的做法使台灣離聯合國更遠,但姑且不論有多遠,都比國民黨的毫無機會強。
目前台灣社會支持以台灣名義入聯已是多數,這些人了解入聯成功要兼具幾項合致的條件:一、與他國領土互不重疊的主權國家身分;二、國民的主觀意願;三、國際的支持。
台灣國民雖長期有入聯的主觀意願,在一九七○年前以台灣獨立身分入聯,有國際強大的支持,但當時台灣在領土主張上並未合致。如今多數國民領土主張雖已調整,國際支持卻又改變,要扭轉國際的態度是一個緩慢艱鉅的工程,目前更會引起不悅,甚至邦交進一步受損,但了解到這屬「需忍受的短空」,其目的不在於立即性的進入聯合國,而是強化最重要的合宜領土主張的國民共識,屬長多的戰略思考。總之,台灣合宜的策略是在主權立場清晰、前後一貫之下,再穩健善意態度廣求國際善緣,本末之間十分明白,所以我們頂多不在台獨上多所嗆聲,卻不能在台獨上有所退縮。在這樣的檢驗下,朝野一直以來,包括入聯或扁一切以個人秀與鞏固個人領導為兩大主軸的作法都大有改善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