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許慶雄與薛化元談台灣的法律地位

傅雲欽 2017.07.25

2017725日民視的《台灣學堂 - 台灣建國學》節目畫面
左:薛化元,中:廖宜恩(主持人),右:許慶雄

在今天民視的《台灣學堂 - 台灣建國學》節目,許慶雄薛化元談台灣的法律地位。我有如下的意見。

一、許慶雄:「即使證明台灣法律地位未定,也不能證明台灣不屬於中國。」(
01m22s

此話不通。「台灣法地位未定」含有「台灣不屬於中國」的意思。能證明台灣法律地位未定,當然等於證明台灣不屬於中國。

問題是,薛化元等台灣地位未定論者證明了台灣法律地位未定嗎?許慶雄接著說,在兩岸的政府都主張台灣屬於中國,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也有效統治台灣的情況下,國際社會並未正式地、集體地站出來反對台灣屬中之論。這等於在說未定論缺乏證據。因此,許慶雄應該直接說未定論者並未證明台灣法律地位未定就好,不該說上面那句不合邏輯的話。

二、薛化元:「中華民國政府自1945年以來有效統治台灣是事實,但這跟台灣的法律地位(主權的歸屬)是兩回事。前者是國際政治的問題,後者是國際法的問題。兩者不可混淆」(04m49s

國際政治問題與國際法問題不同,而台灣法律地位如何是國際法的問題,沒錯。但是,中華民國政府自1945年以來有效統治台灣,這不單純是國際政治的問題,也是國際法的問題。有效統治是判斷台灣法律地位的重要根據之一。蓋有效統治下的順民可使政權合法化,也可使台灣主權移轉合法化。詳見拙作《
順民與政權的合法性》一文(2016.02.26)。

薛化元強調國際政治問題與國際法問題不同,但他用來說明台灣法律地位未定的論據(有若干項,茲省略之),大多只有國際政治上的意義,並沒有國際法上的意義。至於1945年台灣人民迎接中國王師接收台灣,而六、七十年來被中華民國政府有效統治,安於中華民國一中架構體制的現狀等,這些有國際法意義的事證,薛化元卻都視而不見。可見他捨本逐末,不懂影響台灣法律地位的國際法因素是什麼。

此外,他節目中也說他肯定「李登輝的兩國論」所企圖確立「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法律地位(14m16s)。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三、薛化元:「台灣人民曾否表示台獨建國的意志?有啊!過去海外的廖文毅、台獨聯盟,島內的彭明敏、長老教會、台教會、甚至民進黨等都主張台獨建國啊!」(06m20s

台灣獨立建國需要具備主觀要件,就是台灣人民獨立建國的意思表示。但這必須由有效統治台灣的政府向國際社會表達,才能進一步落實廢除一中架構體制,而台獨建國。至於民間的個人、團體或政黨主張台灣「要獨立建國」或「已獨立建國」,都是個人意見而已,只有政治意義,沒有法律意義。

四、薛化元:「為什麼講台灣地位未定?因為這些資訊人民依然不清楚。講清楚才能讓人民作理性的選擇。」(21m52s

不!台灣地位未定是不正確的資訊。傳播不正確的資訊,不是「講清楚」,反而是「越講越不清楚」。許慶雄說得好,講台灣地位未定會誤導民眾以為「台灣不屬於中國」,進一步誤認「維持現狀就是獨立」。這是錯誤的方程式,會抹煞台灣人民的危機感,會鬆懈台灣人民的心防和意志,不利於台獨建國。

● 相關拙作

說明台灣歸屬,外交部總是漠視台灣人民的意願 2015.07.17
順民與政權的合法性  2016.02.26
傅雲欽談到許慶雄的系列文章【目錄及網頁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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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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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國家定位論壇:台灣地位未定論?(五) —許慶雄
民視  《台灣學堂 - 台灣建國學》     2017.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