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比謝長廷有較大的突破嗎?

──評林濁水「中華民國登陸記」一文

傅雲欽 2013.08.05

2009521日民進黨政客高雄市長陳菊(左)在北京市會見北京市長郭金龍(右)。
(圖:中新社 廖攀

2009523日民進黨政客高雄市長陳菊(左)在上海市會見上海市長韓正(右)。
(圖:中新社 潘索菲

民進黨人林濁水今天在「中華民國登陸記」一文中說,2009陳菊登陸雖然沒有公然說出中華民國四個字,但是她公開說「我們中央政府總統馬英九」,以及在辦高雄世運的「國際」場合讓主席以中華民國總統名義請馬英九總統致詞,這兩件事陳菊雖沒有任何闡述宣傳,但論「突破」,幅度其實都比謝長廷一個多月到香港去說「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大得多云云。

在對岸官員面前,台灣政客明確表達台灣要法理獨立(或依民進黨的說法,台灣已獨立,叫中華民國)才勉強算有所謂較大的突破。含糊地提到「中華民國」一詞不能算突破,因為「中華民國」一詞有歧義。「中華民國」如指在台灣的第二個中國,有台獨的涵義,北京聽到固然會跳腳。但「中華民國」如果指包括兩岸的大中國時,對北京而言,那是舊國號全稱,沒有台獨的涵義。兩岸交流時,北京不會為台灣政客說出這樣的「中華民國」翻臉。因此,謝長廷之流在香港提到的「中華民國」,依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大中國,沒有台獨的涵義,當然沒有什麼突破。

「中華民國」指大中國時,所謂「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總統」等語,有跟北京爭中國代表權的意味,也沒有台獨的涵義。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已定,北京根本不擔心這個問題。兩岸交流時,北京也能容忍台灣政客說出這些詞語。因此,謝長廷之流在香港提到「中華民國憲法」,北京加以容忍。陳菊以前說「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我們中央政府總統馬英九」,北京也加以容忍。請注意,他們只是容忍你講,並不認同你講的內容。

台灣政客在對岸官員面前提到「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總統」等語,自以為得計。但在對岸官員的眼裡,這是用過時的用語,在作過時的爭執,可笑之至。他們心裡一定這樣嘀咕:「現在是什麼時代,這些台灣政客還在跟我們爭中國代表權!是不是頭殼壞掉?」

台灣政客要在口舌上有所突破,就要把台獨的立場明確表達出來。如果陳菊明確說「我們台灣國的中央政府總統馬英九」,或者「台灣這個國家,也就是中華民國的總統馬英九」,這才有台獨的涵義,才算有所謂的較大突破。因此,說陳菊以往的說法比謝長廷有較大突破,簡直是五十步比百步,意義不大。

其實,林濁水用「突破」一詞很奇怪。「突破」本來是指突破對手的防線。台灣的政客的陳述或主張能說動北京,致北京有所讓步,才算「突破」。現在,陳菊等政客到對岸提到「中華民國」等語,北京聽而不聞,也沒有任何讓步(林濁水的文章也這樣說),這算突破嗎?!台灣的政客以前在對岸官員面前低聲下氣,連「中華民國」等語都不敢提,現在,奴才的醜態稍微收斂一點,含糊說了「中華民國」等語,若說這樣算「突破」,也只是突破自己心中的「自我檢查的紅線」而已。有什麼好表功的?!

因此,從北京官員有沒有把台灣政客的主張聽進去,也沒有任何讓步的觀點,不要說在北京官員面前含糊地說「中華民國」等語不算突破,就連明確表達台灣要法理獨立(或依民進黨的說法,台灣已獨立,叫中華民國),嚴格言之,這也不能說是「突破」,因為北京官員一定聽而不聞,不會有任何讓步。謝長廷自誇他到香港言所未曾言,有很大的突破,固然可笑,林濁水稱讚陳菊言所未曾言,有較大的突破,也不足取。

在對岸官員面前明確表達台灣要法理獨立(或依民進黨的說法,台灣已獨立,叫中華民國),對岸官員的反應只是聽而不聞,或最多不歡而散,如此而已。他們會把台灣政客抓起來嗎?不會啊!但曾去跟對岸官員打交道的民進黨政客,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這樣做過。他們顧忌什麼?當然不是怕被抓,而是怕失寵。他們去對岸根本不是想去突破什麼。他們是去爭寵,不是去爭辯啊!林濁水斤斤計較陳菊突破什麼,似乎有點狀況外。

附帶說一下,怎樣才算真正的突破。真正的突破就是改變兩岸法理一中的現狀,變成真正的一邊一國。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用嘴巴去說服北京放棄頑固的一中原則,讓台灣法理獨立。這種方法可稱為「協議台獨」。秀才遇到霸王兵,道理說得清,他也不會聽。這種突破方法難如上青天。另一種是台灣自我突破,就是片面進行法理台獨的手續,也就是我所主張的宣佈獨立,或傳統獨派主張的制憲或公投。這種方法可稱為「單方台獨」。這種突破方法操之在我,不必看北京的臉色,比較有可能。問題是,台灣人民要不要?敢不敢?

● 後記  2013.08.09

民進黨人因在對岸提及「中華民國總統」或「中華民國總統」而洋洋得意之際,台灣的統派份子、台大教授張亞中等人藉著在對岸舉辦「兩岸海洋戰略圓桌會議」的機會,將「中華民國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展示於對岸。(媒體報導見下面「參考資料」。)

他們說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和五星紅旗都是「中華旗」。他們建議並鼓勵兩岸海商漁船在海域懸掛「中華旗」以凝聚兩岸為共同體的一家人認同共識,兩岸政府主動視「中華旗」船隻為當然保護標的,以維護兩岸人民的民族利益。

「中華民國國旗」登陸了。不知林濁水是不是認為張亞中等人也有所「突破」。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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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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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濁水
美麗島電子報  2013.08.05

謝長廷由中國社科院台研所的協辦下,62930兩天在香港舉辦了「兩岸關係的發展與創新研討會」,會後謝長廷一再強調,這次會議有一個很大的突破:「過去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只敢在台灣講而不敢到大陸講,面對他們的人也不敢講。」

確實,過去台灣人士面對中國官方人士不敢講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只是謝長廷恐怕也有一個誤會,那就是「登港」,他當成就是「登陸」了,其實兩者很有不同,在大陸公開場合講中華民國固然是禁忌,但在香港大談中華民國一向沒什麼問題。但無論如何,在一場像香港這樣的盛會中大談中華民國到底是一大突破。在香港既不算登陸,那麼要說中華民國登陸,比較「像」的是更早的吳習613會後,吳伯雄在記者會就公開說「馬英九主席依中華民國憲法」這件事,不過國民黨主席沒有拿來敲鑼打鼓地宣傳罷了。

謝長廷在會議中大談中華民國,看來並沒有事先得到允許,但很難想像吳伯雄講中華民國憲法事先沒有跟中共溝通過。不管如何,中華民國登陸搬到中共官員面前,算不算突破?算不算是促成了中共立場的根本性改變?是不是中共學者說怎樣好好處理中華民國的問題,而現在中共已經有了新的答案?

應當是這樣看:不能說謝、吳的努力沒有什麼突破,但不必上綱到中共立場己經被改變了。

事實上,中共容許謝吳在面前提中華民國,在中共既有的政策中是找得到很清楚的根據的。根據就在20002月中共公布了<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上面。白皮書對中華民國的定義是這樣的:

194910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國際上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民國從此結束了它的歷史地位。」「國民黨統治集團退踞台灣以來,雖然其政權繼續使用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政府的名稱,但它早已完全無權代表中國行使國家主權,實際上始終只是中國領土上的一個地方當局。」

因此,中共認為中華民國只能存在過去的歷史上___連戰便是配合這一點,去中國宣示中華民國已成為歷史;若以中國領土上的一個地方當局的地位定位也可以在現在存在;但是如現在還自稱中央政府便不容許,同時,既然是地方當局便不應該有自主的外交權,不能在國際場合出現。

從這一個角度來看,2009陳菊登陸雖然沒有公然說出中華民國四個字,但是她公開說「我們中央政府總統馬英九」,以及在辦高雄世運的「國際」場合讓主席以中華民國總統名義請馬英九總統致詞,這兩件事陳菊雖沒有任何闡述宣傳,但,論「突破」,幅度其實都比登陸去說中華民國大得多。____當然謝、吳並沒說中華民國是地方當局;但兩人不提中央政府便給了北京空間,讓北京可以在<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中找到下台的依據。

<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非常完整地說明了中共在一中原則上的基本立場,其中例舉的許多原則到現在也都還沒有改變____雖然現實的實務操作上中共不得不有彈性的空間,可以一定程度地「擱置爭議」,但若要逼他在「原則的定義」上做「清楚」的讓步,看來不是短期內做得到的。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當陳菊不界定「基本原則」時,她到北京和辦世運就得到了實質的突破,馬總統在和日本簽釣魚台漁業協議時也是如此;但謝在明確地定義憲法各表的內涵後便在香港會議中被中方群起長篇大論地嚴厲譴責;同樣的,國民黨要明確定義九二共識是一中各表,結果是被逼到承認一中原則放棄各表。

無論如何,面對統治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的中共,在處理兩岸政策時,實在要先知道對方的價值觀和行事原則,不能只活在自己的主觀願望中不在乎暸不暸解對方,甚至什麼是統戰策略,什麼是<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都沒工夫知道一下就一頭熱地橫衝直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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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社  2013-08-09  01:05:16

▲ “兩岸海洋戰略圓桌會議”建議與鼓勵,兩岸海商漁船在海域懸掛中華旗。(中評社 林艷攝)

中評社青島89日電(記者 林艷、陳承)88日,中國評論通訊社與兩岸統合學會在青島合辦的“兩岸海洋戰略圓桌會議”,經過密集討論,達成多項共識,並由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台灣戰略學者青島訪問團團長張亞中宣讀了會議共識。……

會議建議與鼓勵,兩岸海商漁船在海域懸掛中華旗以凝聚兩岸為共同體的一家人認同共識,會議亦建議兩岸政府主動視中華旗船隻為當然保護標的,以維護兩岸人民之民族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