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黃昭堂《台灣國家主權之確立》演講
◎ 傅雲欽 2010.03.22
▲ 2009年10月25日,台北市徐州路 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際會議廳
黃昭堂(左)演講《台灣國家主權之確立》。右為許世楷。
(圖:台灣教授協會錄影畫面)
我看了網路上黃昭堂於2009年10月25日演講《台灣國家主權之確立》的錄影(如下所列),感想如下。
黃昭堂說台灣獨立不是高深的理論,理論基礎很簡單,「主權在民」四個字,如此而已。「主權在民」是超越比憲法的理念,位階比憲法高。台灣人民有自信,說要獨立,就可以獨立。台灣要獨立,台灣人民決定就好,不用美國、日本、中國、國際組織同意。
黃昭堂把「主權在民」和「人民自決」混為一談了。「主權在民」和「人民自決」雖然都強調民主(人民作主),但層次不同。主權是國家的屬性,有國家才有主權,沒有國家就沒有主權。「主權在民」是國家體制(或憲法體制)內的理念,位階不比憲法高。「人民自決」才是超越國家體制(或憲法體制)的理念,位階比憲法高。沒有國家,雖然沒有主權,但是有人民自決權。
台灣獨立是將台灣從非國家,無主權的狀態變成是國家,有主權。其理論基礎是「人民自決」,不是「主權在民」。台灣在完成獨立建國前,擁有的只是人民自決權,並無主權,更無主權在民的問題。完成獨立建國後,台灣才有主權,也才有主權在民的問題。
把人民自決權當作主權,然後胡說八道一番,這是很多傳統獨派令人氣結的地方之一。黃昭堂是傳統獨派中腦筋比較清楚的一個。但此處他就誤把「人民自決」說成「主權在民」。他先前在《確立台灣的國家主權──從事實上的國家到法理上的國家》一文中的說法比較正確。他說:「2,300萬的人民依據自己的意志在自己居住的台灣建立自已的國家,即是行使人民自決權,這是天賦的人權,不必要任何國家的許可,更不必要任何國際組織的許可。」
其次,黃昭堂在演講中說,1950年韓戰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主張台灣未來的地位,等待太平洋地區安全重建,對日和平問題解決,或經過聯合國考慮後,再作決定。1951年,在舊金山簽定了對日和平條約之後,台灣問題終於獲得了解決。這個和約是解決台灣問題的最高國際法上的基礎,高過一切,包括開羅宣言等。舊金山和約如何解決台灣問題呢?黃昭堂說:「在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要台灣的情況下,與會各國還是只在和約上載明日本放棄台灣而已,沒說要給誰。可見與會各國不同意台灣歸屬中國。否則,和約上就會寫台灣歸屬中國。」
黃昭堂的論理太過跳躍了。「沒說台灣歸屬中國」和「不同意台灣歸屬中國」是有差別的。「沒說台灣歸屬中國」也含有「在此暫時不說,以後由日本找中國去訂約(割讓),或以後由其他國際法原則去決定台灣的最後歸屬」的意思。「沒說台灣歸屬中國」並一定是「不同意台灣歸屬中國」。
舊金山和約簽定時(1951年),中國已將台灣當作其一省,統治了5、6年,台灣人民也同意台灣作中國的一省。如中國沒有分為親美的台北政府及親俄的北京政府,分區而治,舊金山和約必會有中國代表參加,且會明文規定台灣歸屬中國。換言之,因中國分為親美的台北政府及親俄的北京政府,分區而治,無法搞定誰代表中國參與舊金山和約,因此舊金山和約沒有中國代表參加。日本要割讓台灣給中國,中國必須是和約的當事國才行。中國沒參加簽約,不是當事國,日本當然沒辦法在和約上表達割讓台灣給中國的意思。這是舊金山和約沒說台灣歸屬中國的法律上原因。
此外,北京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部分領土,有平定台北政府之勢。舊金山和約如果說台灣歸屬中國,台灣將來可能在北京政府掌管之下,這是美國集團所不願見到的。因此,美國集團認為保持模糊,不說台灣歸屬誰,這樣他們就可把台灣當籌碼,跟俄國集團鬥爭。這是舊金山和約沒說台灣歸屬中國的政治上原因。
黃昭堂又說:「日本放棄,舊金山和約又說不給中國,那台灣屬於誰的?世界各國都在講人權,台灣人民當然也有人權。台灣當然屬於台灣人民的。」領土屬於國家,不屬於國家的人民,更不屬於無國家的人民。如前所述,無國家的人民只有自決權,沒有包括領土主權在內的主權。所謂「台灣屬於台灣人民」是錯誤的(較詳細的論述,請看拙作《所謂“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的錯誤》一文)。
黃昭堂反對「繼承國家理論」及「分裂國家理論」。他說台灣獨立如果是打倒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然後繼承它,或要從自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而獨立,那人家不讓你打倒,或不讓你分裂,當然有反對、阻止、對抗、平定你的權利。這樣就會發生衝突、戰爭,大事不妙。因此他參考廖文毅的見解,提出「新生國家理論」。也就是說,台灣建國是台灣人民根據主權在民的原理,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立起新的國家,不是要繼承誰或分裂誰。這個理論能斷絕中國打台灣的藉口,使台灣才能夠享受全新的、安定的地位。
傳統獨派千言萬語,千方百計,總要說明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獨立不是從中國獨立。這是傳統獨派最駝鳥、最掩耳盜鈴、最荒謬之處。
第一、獨立(be independent from…)當然要以依附母體為前提。沒有母體的依附講獨立幹什麼?台灣屬於中國是台灣獨立的基礎。
第二、台灣屬於中國,中國就可以反對、阻止、對抗、平定台獨嗎?大錯!黃昭堂前面不是說台灣獨立是基於天賦的人權(人民自決權),不必要任何國家的許可嗎?怎麼轉瞬間又說中國就可以反對、阻止、對抗、平定台獨呢?真是顛三倒四。請注意,地區人民的自決權優先於母國的主權。母國的主權遇到地區人民的自決權要退讓。否則,國際公法上關於人民的自決權的條文就失去意義,世界上就不可能有以人民自決,從母國獨立的國家了。台灣屬於中國,但人民行使自決權獨立時,中國無權以武力反對、阻止、對抗、平定。換言之,台灣獨立有理,無罪,中國動武違反國際法,不對。
第三、「繼承國家理論」和「分裂國家理論」和人民自決權不衝突,甚至人民自決權行使的結果,必然有國家繼承、國家分裂的問題。黃昭堂承認人民自決權,卻否認「繼承國家理論」和「分裂國家理論」,顯無必要。
第四、中國如果講理,說「台灣屬於中國,但台灣人民有獨立的自決權」也可說服中國,達到和平獨立,不必說「台灣不屬於中國」這一套。中國如果不講理,說「台灣屬於中國,但台灣人民有獨立的自決權」,固無法說服中國,說「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是新生國家」也一樣。中國不會因為我們換一種說法,就大澈大悟,停止反對、阻止、對抗、平定台灣的。請問:黃昭堂的「新生國家理論」得到中國的認同了嗎?中國有說根據他的理論搞台獨,他們就不反對、阻止、對抗、平定台灣嗎?
黃昭堂說:「我在日本就提倡台灣民族主義。1992年回台灣時,有朋友說台灣民族主義很不容易講清楚,講台灣獨立就好了。因此回台灣後,我就不提台灣民族主義,只講台灣獨立。但是,最近幾年又有朋友說,台灣已經獨立了,要我不要再說台灣要獨立了。
「怎麼會這樣?我活到74歲了,台灣民族主義不能講,現在連台灣獨立也不能講,真不知道我這一生還有什麼意義!^_^
好吧,為了和諧、團結,我不主張“台灣獨立”,我主張“確立台灣的主權”。這樣總可以吧!
「以“確立台灣的主權”取代“台灣獨立”,那主張台灣還沒獨立的人,可以為“確立台灣的主權”奮鬥,主張台灣已經獨立的人也可以為“確立台灣的主權”奮鬥,這要樣不是皆大歡喜嗎?說不定反台獨的人都會同意這種說法呢!」
這一段話很有包容性、妥協性,企圖兩面討好,但模糊了根本的問題──台灣已否獨立?是否國家?有無主權?這些根本問題與獨立建國的方法有關,與台灣人民的危機意識和心防也有關,不能含混。如台灣尚未獨立、不是國家、沒有主權,就有宣佈獨立,廢憲建國的問題。否則,就沒有這個問題,只有傳統獨派所說的正名(改名)、制憲的問題。如台灣尚未獨立、不是國家、沒有主權,台灣人民應會寢食難安,亟思獨立建國。不然,就會以為台灣有主權保護,正名(改名)、制憲可以慢慢來。
黃昭堂演講風趣,聽眾笑聲不斷。尤其講到「台灣不屬於中國,屬於台灣人民」時,更是掌聲如雷。講台獨不必慷慨激昂,而是談笑風聲,搞台獨像請客吃飯,這是台獨運動的進步,還是退步?黃昭堂與台下聽眾談笑間,彼此就安心的嗎?中國就撤走飛彈了嗎?「強虜」中國就「灰飛煙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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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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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堂「台灣國家主權之確立」演講的錄影(3段)
mastertaup 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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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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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台北市徐州路 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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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流亡台灣60年暨戰後台灣國際處境」學術研討會
第7場:邁向台灣自主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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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授協會主辦
黃昭堂 (作者為台獨聯盟主席)
自由時報 2010-03-12
台灣獨立聯盟於一九七○年一月一日由日本、美國、加拿大、歐洲、台灣五個台獨運動組織合併成立,後來加入南美,象徵海內外台灣人大團結時代來臨,造成轟動。
台灣內外的運動面臨的壓力有異,在海外稱為獨立運動而不稱為民主運動;在台灣內部則稱為民主運動而不稱為獨立運動。其實,提高「台灣人意識」是台灣內外運動共同的準則,至於自由、民主、人權就是聯盟所尊崇的價值觀,無論獨立運動或是民主運動,共同的精神就是抵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侵台。不過「打倒中華民國外來政權,建立獨立的台灣共和國」這個口號在外國的台獨運動喊得比較響亮。
當時台獨運動的出發點是「台灣民族主義」,主張台灣人的概念必須提升到台灣民族才能夠對抗中國民族主義。又對於中華民國這一外來政權的觀點,由於民主化的變遷,中華民國呈現台灣本土化的現象,從而,「打倒中華民國體制」的口號也有所鬆動。「終止、終結…中華民國體制」等修正應運而來。透過參與選舉,進入中華民國體制的台獨運動者、民主運動者日增,台獨運動要如何應付「中華民國體制」遂成為台獨運動的一個瓶頸。台灣到底已享有主權,或沒有主權,或主權地位未定,意見紛紛莫衷一是。「台灣人共同來確立台灣國家主權」也許是一個新的團結口號。
一九九一年聯盟先是翻牆遷台,隨而所謂「黑名單」的開放,遂奠定台獨聯盟總部由美國遷回台灣。遷台後,聯盟決定群眾運動與選舉交叉運作的「剪刀理論」。現在看起來剪刀的運作未必成功,反而使聯盟組織鬆動化。其實鬆動化也有與各社團融合、合作的積極作用。
一九八七年台灣獨立聯盟改稱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名稱多了「建國」兩個字,實質上運動內容不見得有什麼變化。聯盟成立開始,甚至所有獨立運動都以建立「新而獨立的台灣共和國」為目標,台灣共和國不是要繼承將被打倒的中華民國體制,也不是要從自一九四九年就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而獨立,聯盟一向追求的是台灣共和國這個新生的國家。
在中華民國體制下參與公職的選舉,很容易讓政治人物融入中華民國體制內,而讓中華民國繼續存在,這雖然可以免卻「消滅中華民國這個在台灣存在的獨立國」的印象,不過若為台灣的將來設想,台灣這個新誕生的國家,不是繼承中國,也不是從中國分裂,這樣才能夠享受全新的、安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