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獨立建國嗎?

──評沈建德「宣佈獨立是台灣自救捷徑」一文

傅雲欽 2007.07.10

▲ 台灣到底是否屬於中國?
(圖:取自網路)

光看沈建德的「宣佈獨立是台灣自救捷徑」一文的標題,讓人覺得他和我一樣,也是屬於「宣佈獨立派。但細閱該文,除標題正確以外,內容漏洞百出。

首先,沈建德說各國昧著良心說台灣是中國的,卻都拿不出證據,光憑這點,總管陳水扁就可宣佈獨立等語。

但查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一省,而「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同一國──中國。這明載於中華民國憲法的增修條文第9條。同一增修條文第11條也有「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用語。兩岸關係條例第2條規定,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中華民國憲法的增修條文和兩岸關係條例都是台灣人民自行訂定的。可見台灣人民願意將台灣歸屬於大中國。國際上各國認定台灣屬於中國,主要的是依據台灣人民的意思表示,怎麼是昧著良心?上述台灣人民訂定的中華民國憲法的增修條文、兩岸關係條例條文就是證據,怎麼會拿不出證據?

台灣不是中國的,台灣才有必要宣佈獨立,台灣是中國的,台灣就不必宣佈獨立嗎?非也。台灣不是中國的,那就已是獨立國家(沒其他國家對台灣有領土主張),還宣佈獨立幹什麼?台灣是中國的,台灣才要宣佈獨立,以脫離中國。

該文說,中國及中華民國向以開羅宣言為擁有台灣的「所有權狀」。如開羅宣言存在,陳水扁就收回獨立(的主張)及入聯宣告,否則台灣從此獨立!這樣,中國便無話可說。要打,師出無名云云。

沈建德把「中國」和「中華民國」並列,應是認為「中國」和「中華民國」是兩個國家。這不對。「中華民國」也是「中國」。

「所有權狀」只是擁有土地所有權的證據,不是取得所有權的依據。中國是以開羅宣言為取得台灣的「依據」,不是擁有台灣的「證據」。沈建德用「所有權狀」一語不妥當。其實,中國擁有台灣不是依據開羅宣言,開羅宣言法律上不重要(詳見拙作「開羅宣言法律上不重要」一文)。

如果證明台灣屬於中國,台灣就不能獨立,獨派就要收回台獨的主張嗎?大錯!如前所述,台灣是中國的,台灣才要爭取獨立,以脫離中國。台灣屬於中國,但台灣還是有自決權,可據此宣佈獨立,對抗中國的主權。

中國不能打台灣,不是因為台灣不屬於中國,而是台灣有自決權可以對抗中國的主權。台灣有自決權,中國因此師出無名,不是中國拿不出開羅宣言,無法證明擁有台灣而師出無名。

沈建德說:「本來,由阿扁宣佈獨立是台灣自救的捷徑,他不做,台灣人只好自己來。方法是,根據“開羅宣言”台灣不屬中華民國的事實,否定中華民國對台主權,取得包圍中華民國立法院的正當性,要求立委搬出去,以恢復台灣主權。但我們也給一條路,那就是和民進黨、台聯合作,湊足四分之三「法定」票數,改國號為台灣國、制憲,就不必搬出去!」

所謂「台灣人只好自己來」應指推翻陳水扁政府,由新政府宣佈獨立才對。怎麼跑去包圍立法院呢?民眾佔據立法院,叫立委搬出立法院,就能「恢復台灣主權」嗎?難道要跟陳水扁搞府院對抗,「一台兩制」嗎?不逼不宣佈獨立的陳水扁下台,掌握政權,只靠立法院有用嗎?又為什麼說「恢復台灣主權」?台灣曾經有過主權嗎?1895年的「台灣民主國」是國家嗎?

民進黨、台聯合作,如果能湊足四分之三法定票數,應另立新政府來宣佈獨立才對,怎麼是「改國號」?改哪一國的國號?「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國號,而且是台灣地區使用的中國國號,不是台灣國的國號(台灣還不是國家,沒有國號可改)。不宣佈獨立,使台灣變成國家,只把台灣地區使用的中國的國號改了,這有何意義?

沈建德說:「台灣國臨時政府決定,九月邀請全國泛綠“立委”候選人,輪流包圍國親立委非法盤據的立法院,要求歸還被中華民國非法佔據的台灣,為國家也為自己的選舉造勢,直到明年一月「立委」選舉那一天。這樣,台灣是誰的就會很清楚;為了選票,國親必不敢硬拗。」

華民國並未非法佔據台灣(詳見拙作「台灣還在被非法佔領中嗎?」一文)。要抗議當局,應包圍總管府,逼陳水扁宣佈獨立或下台才對。又為什麼國親兩黨必不敢硬拗?他們會自動認錯悔改,感激涕零嗎

沈建德說:「國號改完,明年選的就是台灣國第一屆總統,屆時,言必稱“開羅宣言”的馬英九,面臨承認或退選的抉擇,因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包圍立法院的成效會如何暫且不論,光是過程,就可使台灣主權重見天日,而這也是對美國及潘基文最強有力的反駁!」

宣佈獨立,才能改變現狀,建立台灣國。只把台灣地區使用的中國的國號改了,台灣還是屬於中國。如上所述,台灣不曾擁有主權,怎麼讓主權「重見天日」呢?沈建德立論不當,連我都說服不了,如何說服美國和潘基文?

綜上,沈建德不了解台灣地位的現狀,也不了解獨立和宣佈獨立的意義,更誤將所謂「改國號」當作宣佈獨立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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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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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自由時報  2007/7/10

台灣國臨時政府及海外台灣人、友人的努力之下,日本國會及美國國家檔案局已否定美國國務院的開羅宣言條約說,但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還說台灣是中國的,美國還支持「一中」,反對台灣公投加入聯合國,台灣不能沒有反應。

五月二十三日自由廣場拙文「我和聯合國交手的經驗」指出,香港原可獨立,因不「自決」,反被中國買通聯合國內外,「他決」被統,記在聯合國二九○八號決議第三項及一九七二年年鑑。因此台灣若不自決,必成香港第二!

各國昧著良心說台灣是中國的,卻都拿不出證據,光憑這點,阿扁就可宣佈獨立,並以台灣國(Formosa)名義加入聯合國,但他不敢!其實,阿扁若擔心,可再補一句,中國及中華民國向以開羅宣言為擁有台灣的「所有權狀」,限兩星期內拿出來,若有,則收回獨立及入聯宣告,否則台灣從此獨立!這樣,中國便無話可說;要打,師出無名。

可是扁因不清楚「開羅宣言」台灣不屬中華民國的真相,也不研究,故不敢宣佈獨立,改告潘基文做為替代方案。但潘是聯合國秘書長,而國際法庭是聯合國的一部分,如何告?若向美國法院遞狀,潘有外交豁免權,也不容易。

本來,由阿扁宣佈獨立是台灣自救的捷徑,他不做,台灣人只好自己來。方法是,根據「開羅宣言」台灣不屬中華民國的事實,否定中華民國對台主權,取得包圍中華民國立法院的正當性,要求立委搬出去,以恢復台灣主權。但我們也給一條路,那就是和民進黨、台聯合作,湊足四分之三「法定」票數,改國號為台灣國、制憲,就不必搬出去!

台灣國臨時政府決定,九月邀請全國泛綠「立委」候選人,輪流包圍國親立委非法盤據的立法院,要求歸還被中華民國非法佔據的台灣,為國家也為自己的選舉造勢,直到明年一月「立委」選舉那一天。這樣,台灣是誰的就會很清楚;為了選票,國親必不敢硬拗。

國號改完,明年選的就是台灣國第一屆總統】,屆時,言必稱「開羅宣言」的馬英九,面臨承認或退選的抉擇,因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包圍立法院的成效會如何暫且不論,光是過程,就可使台灣主權重見天日,而這也是對美國及潘基文最強有力的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