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被中華民區政府非法佔領嗎?

傅雲欽 2000.09.21

19451010日‧台中或車站前
台灣民間搭建牌樓,慶祝台灣光復,並歡迎國民政府。
(圖:典藏

很多傳統獨派談到台獨時,總是要主張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是1945年被中國外來政權非法佔領的,現在還非法佔領中。我不以為然。

以中華民區刑法上的侵入住宅罪(第306條)來說,該罪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無故進入」,一種是「雖合法進入,但無故滯留不走」。一國非法佔領另一個的領土也一樣有這兩種情形。

首先談「無故進入」類型的非法佔領。什麼是無故?其進入不合法或未經被入侵者同意也。進入雖不合法,但如經被入侵者同意,則其不合法將被治癒,變成「有故進入」。西洋法諺說:同意不生侵害(拉丁:Volenti non fit injuria. 英:That to which a man consent cannot be considered an injury. 法:A qui consent on ne fai pas de tort. 德:Dem, der es so haben will, geschiebt kein Unrecht.),可以參考。

1945年中國政府進入台灣時是否無故?他們是依盟軍統率麥克阿瑟將軍的命令來台,故中國政府的進入不是不合法,自非無故。何況,當時的台灣人民張燈結綵,搖旗吶喊,興高采烈投入祖國懷抱(其瘋狂及不知天高地厚的程度,只有現在的扁友擁護陳水扁差可比擬),故中國政府的進入更不是未經台灣人民同意。因此,1945年中國政府進入台灣不屬「無故進入」類型的非法佔領。

有人質疑說,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美軍進入巴黎的時候,法國人民也張燈結綵,搖旗吶喊,難道法國是美國的一部分嗎?當然不是。因為情形不同,不能援引。情形哪裡不同?美軍和中國政府的意圖不同也。1945年中國政府來台,除了受降,還有建省,將台灣納入版圖的意思。但當年美軍進入法國有將法國納入版圖,據為己有的意思嗎?沒有。因此,法國人民歡迎他們。如果有,法國人民會歡迎嗎?應該不會。

但如果美軍進入法國表明是為了佔領法國,據為己有,而法國人民又歡迎他們,就像1938年奧地利人民歡迎德軍來併吞一樣,那麼,法國就會變成美國的一部分,就像1938年奧地利變成德國一部分一樣。

其次談「雖合法進入,但無故滯留不走」類型的非法佔領。什麼是無故?和上述相同,其滯留不走是不合法或未經被入侵者同意也。

中國政府進入台灣後滯留不走,是否合法?頗有爭議。有人認中國政府依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有權滯留。有人則認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無效,中國政府應於為盟軍完成接收後離開台灣,無權滯留。如上所述,1945年中國政府來台,除了受降,還有建省,將台灣納入版圖的意思。此美國及其他盟國所明知。美國不但不反對,還幫忙中國政府運輸人員及物資到台灣,以便接收台灣。可見美國同意中國政府將台灣納入版圖。中國政府滯留台灣,是盟國的共識,應無不法。

不過,中國政府滯留不走,是否合法,不是重點。重點是:其滯留不走是否未經台灣人民同意。五十多年來中國政府滯留台灣不走,台灣人民雖不是完全馴服,也曾爆發二二八事件等抗爭活動,但都不是要求中國政府離開台灣的獨立運動,只是爭民主的運動而已。五十多年來大多數人民不是同意中國政府的統治,就是沉默不表示意見或不採取反抗。

西洋法諺說:沉默視為同意(拉丁:Qui tacet consentire videtur. 英:He who is silent is deemed to consent. 法:Qui ne dit mot consent. 德:Wer schweigt, scheint zuzustimmen.)。這雖不是普遍適用的法律上原則,但國際法尊重實效統治,以求國際局勢的安定。人民對統治者的統治沉默,自應視為同意統治。中國政府已統治台灣五十多年。五十多年不算短,很多台灣人民長期沉默不表示意見或不採取反抗,能說不同意統治嗎?

尤其,進年來,台灣漸漸民主化。外來的中國體制經過台灣人民參政,以選票一票一票直接選出中央民意代表,甚至總管,並經由中央民意代表決議接受外來體制之後,也就是「本土體制外來化」(不宜說:「外來體制本土化」)之後,就賦予這個外來體制以正當性。

國際因台灣民主化,國際對台灣人民被外來體制統治或壓迫的同情,漸漸減少了。台灣要推翻或趕出外來體制,獨立建國也愈來愈困難了。民進黨硬拗說,中央民意代表或總管直選之後,台灣獨立了。這簡直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因此,五十多年來中國政府滯留台灣不走,可說業經台灣人民同意。中國政府滯留不走,也不屬「雖合法進入,但無故滯留不走」類型的非法佔領。綜上說法,我們很難說台灣目在被非法佔領中。

有人會問,中國政府既然不是非法佔領台灣,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台灣獨立建國還有根據由或正當性嗎?這是一個奇怪的問題。為什麼台灣獨立建國要建立在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乃至於被中國政府非法佔領的基礎上?

其實,台灣獨立建國不必以中國政府非法佔領台灣為根據或正當性。中國政府即使合法佔領台灣,已使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仍可獨立建國。

台灣獨立建國根據、理由或正當性為何?台灣的人民自決權也。也就是說,中國政府即使合法佔領台灣,已使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仍可行使自決權獨立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