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已成「國王新衣」了嗎?

──評黃國昌《「大陸地區」已成國王新衣》一文

◎ 傅雲欽    2014.03.03

▲ 安徒生童話《國王的新衣》

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黃國昌是獨派後起之秀,台獨意識強烈,又熱心運動,值得嘉許。但看到他今天發表的《「大陸地區」已成國王新衣》一文,發現他的台獨理論還是落入傳統獨派及民進黨的窠臼之中,令人憂心。

黃國昌對於兩岸現狀的定位的看法,和傳統獨派及民進黨一樣,認為兩岸是兩國。他認為「中華民國」憲法所謂兩岸是兩區的規定是「國王的新衣」,這犯了「個人意見的效力高於憲法及法律」的謬誤。兩岸現狀的定位應以「中華民國」憲法為準,即兩岸一國──中國,不管叫做「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認知」現狀和「認同」現狀的意義不相同,不可混為一談。獨派可不「認同」兩岸一國的現狀,但這是客觀的法律事實,不可不「認知」。對岸是大陸地區,法有明文,這不是「國王的新衣」,是黃國昌、傳統獨派及民進黨裝作沒看見。

獨派要改變兩岸一國的現狀就是要廢除「中華民國」憲法中關於兩岸為兩區的規定。廢除的方法就是宣布獨立或制憲、公投。在沒有廢除這個規定之前,任何說法都只是民間的意見或學說而已。

黃國昌說,終極統一的想法只有極少數生活在台灣的人民才會抱持的期待。這縱屬事實,也僅意味台灣人民有反對統一(事實上),或甚至希望獨立(法律上)的主觀意願而已。這種意願如不能化為宣布獨立或制憲、公投的行動,不能改變台灣屬中的法律地位。這如同離家出走的人妻,如不辦離婚手續,永遠還是人妻一樣。人妻的標籤如影隨形,絕不是「國王的新衣」。

黃國昌說:「想要藉由『大陸地區』這個名詞在憲法的存在,繼續主張中華民國的主權仍及於中國大陸,只是自欺欺人。」哇!「自欺欺人」一詞也是我常用來批判傳統獨派及民進黨的用詞。在此,我還是要說,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明文規定兩岸一國,對岸是「大陸地區」的情況下,傳統獨派、民進黨不願或不敢廢除這個規定,空言兩岸兩國才是自欺欺人。

黃國昌又說:「中華民國憲法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矮化為大陸地區。」請注意,他用「矮化」這兩個字。「矮化」這兩個字值得商榷。

對岸有認為「大陸地區」一詞是矮化他們嗎?黃國昌在文章中,已經自己回答了。他說:「吳伯雄在北京會見胡錦濤時說一國兩區。」可見對岸也認為對岸是「大陸地區」,不認為被矮化。眾所週知,兩岸交流時,台灣方面如果稱對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對岸是不高興的。

黃國昌又說:「對『中國大陸』的主權,無論由憲法的理論、還是由政治的現實觀之,早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得。」這段話聽起來好像說對岸曾脫離中國(中華民國)而獨立的樣子。但查對岸可從來沒說要脫離中國(中華民國)而獨立,造成兩岸兩國。對岸一向認為對岸是一區,不是一國,猶如台灣是一區,不是一國一樣。

附言者,我說法律上兩岸一國,台灣屬中,但不是說台灣的情形和廣東或香港一樣。台灣是法律上屬中,但事實上獨立,而廣東和香港則是法律上、事實上都屬中。兩岸是「特殊的國內關係」,不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更不是「一般的國與國關係」。否則,台獨運動沒有意義,還有繼續存在的必要嗎?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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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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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4030300:06

透過數十年的血淚與努力,台灣人民辛苦地爭取到了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與人權法治。也是在歷經了民主化的過程,一部被國民黨政府自中國帶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才與這塊土地上的人民產生連結,也才使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存在取得一定程度的憲政民主正當性。

然而,在另一方面,由於台灣的民主化在威權遺緒的影響下未能克竟全功,導致雖然歷經了七次的修憲,我國現行憲法依然在文字上殘存了虛幻的遺毒,也留下了與主流民意徹底相反的敘述。最為顯著的代表,即是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文字,以及在前言所提到「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敘述。這些文字隱含了「中華民國主權仍及於中國大陸與蒙古西藏」、「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存在」的主觀想像,並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矮化為「大陸地區」,無視其主權存在的客觀事實。至於「終極統一」的想法,更是只有極少數生活在台灣的人民才會抱持的期待。民調顯示「終極統一」獲得支持的程度,甚至遠遠不如「台灣應該重新制憲正名」的主張。

這些事情,馬英九都知道。也正是因為如此, 2008年競選總統時,馬英九才會強調「台灣就是中華民國」,2012年競選連任時,更在選舉辯論會表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它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既不會去提「大陸地區也是中華民國」,也不致說出「統一是我國憲法所預設的目標價值」的主張。

但是,令人傻眼的是,或許是由於選票已經騙到手、沒有連任可能性,馬英九不圖「讓台灣民主更加深化、人權保障更為落實」也就罷了,竟然回頭擁抱憲法增修條文中最虛幻的部分。先是於甫連任成功之後,立即附和吳伯雄在北京會見胡錦濤時所說的「一國兩區」,未經民主程序即企圖變更主權內涵;繼而在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專訪時,再度強調「一中原則」;近來更粗暴地將政治黑手介入高中課綱的調整,企圖將「一個大中國」的黨國史觀,強加在年輕學子的認知體系之上,指稱彰顯台灣主體性地位的「98課綱」違反憲法。

事實上,如果要認真從憲法高度談論高中課綱的問題,吾人應該真正省思的是:在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等核心憲法價值之下,國家機器訂定課綱的憲法容許性?即使在一定條件了容許了課綱的訂定,從教育目的與本質而言,也應採取開放的態度與立場,讓不同的多元觀點都能自由呈現,而絕非將主政者個人偏好的黨國意識,透過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課綱,強加在年輕學子之上。舉例而言,對於目前的中國,國際社會的普遍認知,就是「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如果在我們的教育體系當中,要求學生只能以「中國大陸」指稱,不能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否則就要扣上「違憲」的大帽子,那不僅是讓台灣的教育與世界脫節,更是讓台灣的教育成為世界笑話,也讓我們自己憲法的尊嚴無端淪為政治笑話。

讓人民尊重憲法的方式,不是藉由其虛幻不實的敘述進行政治思想的洗腦教育,而是藉由其核心價值的具體實踐。對「中國大陸」的主權,無論由憲法的理論、還是由政治的現實觀之,早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得,而一直還為國民黨眼中視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的蒙古,亦早經世界各國承認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率直地說,所謂「中華民國大陸地區」,早已成為國王新衣。「大陸地區」這個名詞,迄今仍殘存在我國憲法之中,至多只能解釋為中華民國的本土化與民主化尚未徹底完成的表徵,想要藉由這個名詞在憲法的存在,繼續主張中華民國的主權仍及於中國大陸,只是自欺欺人。


馬英九如果真心要捍衛中華民國、如果真的要選擇違背民意地把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看成一回事,則作為中華民國的總統,所謂「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國家」,只有一種解釋的可能,那就是「中華民國」。如果馬英九做不到為中華民國收復大陸地區,就請誠實地正視「中華民國只有台灣」、也只能在台灣繼續存在的事實,好好地把心思放在台灣上,不要再不負責任地把台灣推向中共極權暴政的火炕。如何讓台灣成為一個更為公平正義、更能讓人民實現人性尊嚴的社會,才是目前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真正關心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