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法官未參與裁決的原因

傅雲欽       2010.08.16

 中國籍的國際法院法官薛捍勤(Hanqin Xue
(圖:取自網路)

國際法院2010722日所作成的科索沃宣佈獨立不違法的諮詢意見,是以10票贊成,4票反對而通過。贊成的10位法官是小和田恆(Hisashi Owada,日本籍,國際法院院長)、Al-Khasawneh(約旦籍)、Buergenthal(美國籍)、Simma(德國籍)、Abraham(法國籍)、Keith(紐西蘭籍)、Sepúlveda-Amor(墨西哥籍)、Cançado Trindade(巴西籍)、Yusuf(索馬利亞籍)與Greenwood(英國籍)。反對的4位法官是Tomka(斯洛伐克籍,國際法庭副院長)、Koroma(獅子山籍)、Bennouna(摩洛哥籍)與Skotnikov(俄羅斯籍)。

國際法院現有15位法官。但科索沃案的贊成票和反對票合計才14票。有一位法官不在贊成及反對之列,那就是中國籍的法官薛捍勤(Hanqin Xue。她是怎麼一回事呢?

有人薛捍勤投棄權票。但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書清楚地記載作成這件諮詢意見的合議庭只由14位法官組成,薛捍勤不在其中(見諮詢意見書前言及第123段)。因此,薛捍勤根本並未參與裁決,不是投棄權票。

有人說:「20106月甫當選的中國籍法官薛捍勤,薛捍勤就算來不及參與,然前任中國籍法官史久鏞也在本案中缺席,中國籍法官技巧性地迴避了涉及分離主義的案件」云云,似乎認為中國籍法官不是來不及參與,就是作政治性的迴避。

查前任中國籍法官史久鏞2010528日辭職時,國際法院就科索沃案的口頭陳述程序階段也早已於2009年的12月結束(見諮詢意見書第14段、16段),史久鏞沒有留下完成未完成的口頭陳述程序的必要。故史久鏞沒資格參與2010722日的裁決。又薛捍勤於2010629日當選國際法院法官,依國際法院法庭規則第2條第2項的規定,其任期應自當選之日起算。國際法院網站在介紹薛捍勤的網頁記載她「自2010629日成為法院成員(member of the Court since 29 June 2010)」。可見她一當選就成為國際法院的成員,基本上有權參與裁決。

薛捍勤不參與裁決是來不及參與或作政治性的迴避嗎?我想都不是。

如果一個未參與前面兩年多程序的新任法官,要在到任後一、二十天內參與案件的裁決,確實太趕。但薛捍勤的情形比較特殊。她在當選國際法院法官之前,就擔任科索沃案的中國代理人,參與國際法院在2009年的12月舉行的口頭陳述程序,表達中國的立場(見諮詢意見書第14段及國際法院網站上她口頭陳述時的錄影檔)。可見她對科索沃案非常熟悉,沒有來不及參與的問題。

又國際法院的法官獨立行使職權,不代表所屬的國家,因為國際法院是司法機關,必須公正不倚,不能像聯合國大會或安理會那樣,站在各國的立場,從事政治的角力。如果薛捍勤不參與裁決是作政治性的迴避,這是一件羞恥的事。她會賤到這種程度嗎?

因此,我認為薛捍勤不參與裁決是作法律上的迴避,法律規定她要迴避,不能參與裁決,不是她自己不想參與。

國際法院規約第17條第2項規定:「法官曾以當事國一造之代理人、律師或輔佐人,或以國內法院或國際法院或調查委員會委員,或以其他資格參加任何案件者,不得參與該案件之裁決。」科索沃案是諮詢案件,沒有訴訟事件上針鋒相對的兩造當事國,但有許多參與意見的國家,各有立場,辯論激烈,猶如訴訟。上開規定應適用於諮詢案件。薛捍勤在擔任法官之前,既曾擔任中國的代理人,表達中國反對科索沃宣佈獨立的立場,自不得球員兼裁判,最後又以法官身分參與裁決。因此,她作法律上的迴避,未參與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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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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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昌(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助理教授)
2010.08.14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
「國際法庭裁決科索沃獨立合法的解讀與啟示」座談會論文

……國際法庭認為:「國際法中沒有適當的反對科索沃獨立的條文,而且科索沃宣佈獨立亦未違反一般國際法,也未違反聯合國安理會1244號決議或憲法架構」。表決時,15位法官中,有10位法官認為科索沃獨立宣言未違反國際法,4位則持反對意見,1位投棄權票。支持的法官為:Owaka(日本,國際法庭主席)、Al-Khasawneh(約旦)、Buergenthal(美國)、Simma(德國)、Abraham(法國)、Keith(紐西蘭人)、Sepulveda-Amor(墨西哥)、Cançado Trindade(巴西)、Yusuf(索馬利亞)與Greenwood(英國)。反對的法官包括:Tomka(斯洛伐克,國際法庭副主席)、Koroma(西非獅子山共和國)、Bennouna(摩洛哥)與Skotnikov(俄羅斯)。投棄權票的法官為薛捍勤(中國)。……

林廷輝(作者為新台灣國策智庫研究專員)
自由時報  2010-7-25

聯合國國際法院七月二十二日發表諮詢意見,其投票結果以十票贊成,認定科索沃在二○○八年片面宣布獨立並未牴觸國際法,不過,眾所周知,國際法院有十五名法官,參與本案的有十四位,究竟是哪個法官缺席呢?結果竟是六月甫當選的中國籍法官薛捍勤,薛捍勤就算來不及參與,然前任中國籍法官史久鏞也在本案中缺席,中國籍法官技巧性地迴避了涉及分離主義的案件。因此,中國籍法官的觀點為何?其不同意見書如何撰寫,無從得知。……

2010-06-30 05:20:12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聯合國629日電 (記者 王湘江 白潔) 中國資深女外交官薛捍勤29日在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舉行的國際法院法官選舉中高票當選,從而成為這一權威國際司法機構中的首位中國籍女法官。

國際法院中國籍法官史久鏞於今年528日辭職,法院席位出現空缺。根據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於29日同時舉行法官補缺選舉,薛捍勤分別獲安理會15票和聯大150票支持,高票當選。

薛捍勤是中國資深高級外交官和知名國際法學者,不僅具有豐富的外交和國際法實踐經驗,而且在學術上造詣深厚。薛捍勤曾在北京大學學習國際法,後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深造,獲法學碩士、博士學位,在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的長期實際工作中,作為中國政府的代表,出席過許多重要的國際會議,主持過很多雙邊、多邊國際談判。

薛捍勤在選舉結束後對記者說,各國對中國候選人的積極支援主要是因為看重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希望中國在國際事務中進一步發揮積極影響力。她認為這是她當選的主要因素。

薛捍勤說:“這不僅僅是一份榮譽、光榮,更重要的是一份責任,對國際社會的責任。在我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我將秉承《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院規約》,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促進世界和平與安全做出自己的貢獻。”

薛捍勤於2002年當選為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並于2010年當選為委員會第62屆會議主席,成為該委員會歷史上第一位女主席。2003年,薛捍勤出任中國駐荷蘭王國大使,兼常駐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代表。2008年起任中國駐東盟大使、中國外交部法律顧問。

學術上,薛捍勤長期擔任中國國際法學會的領導職務,在國內法律院校兼任教授,出版和發表了諸多中、英文國際法著作和論文,在國際法學界得到廣泛的讚譽。2005年,她當選為布魯塞爾國際法研究院院士,2009年被推選為亞洲國際法學會會長。

國際法院設在荷蘭海牙,是《聯合國憲章》規定的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國際法院由15名不同國籍的法官組成。根據法院規約,法官均為“品格高尚並在各自國家具有最高司法職位之任命資格或公認為國際法之法學家”。法官由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同時選舉產生,候選人必須在大會和安理會均獲絕對多數票後才能當選。

各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人士普遍認為,薛捍勤此次順利當選國際法院法官,表明聯合國會員國高度重視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和作用,也體現了各國政府和法律界對中國候選人本人優秀資質的充分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