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落的扁蟲

傅雲欽 2009.09.25

▲ 綠蟲要跟藍蟲比爛。
(圖:取自網路

扁蟲以前罵興票案時,說宋楚瑜要抓去關才對。扁蟲現在又說宋楚瑜的案子和陳水扁的案子相似度高達99%。依邏輯,扁蟲的結論應該是:陳水扁的案子99%要抓去關。

但扁蟲另有一套邏輯,就是:興票案的宋楚瑜應抓去關,卻沒抓去關。宋楚瑜的案子和陳水扁的案子相似度高達99%。所以,陳水扁也99%不必關。

宋楚瑜應抓去關,卻沒抓去關這是特權。因此,扁蟲的的邏輯其實就是:宋楚瑜享受特權,宋楚瑜的案子和陳水扁的案子相似度高達99%。所以,陳水扁也99%要享受特權。

陳水扁引用馬英九案的大水庫理論也是一樣。其邏輯是:馬英九應有罪而判無罪,享受特權。我的國務機要費相當於馬英九的特別費。所以,我也要判無罪,享受特權。

陳水扁和扁蟲口口聲聲說的「司法不公」,竟然是「陳水扁沒有享受到特權,因此不公」。陳水扁和扁蟲口口聲聲說的「司法公平」,竟然是「讓陳水扁也享受特權,才算公平」。這是什麼狗屁公平正義?可見陳水扁和扁蟲都跟國民黨在比爛,真是墮落。

反對「司法不公」,陳水扁正確的說法是:我的國務機要費既然判有罪,馬英九的特別費相當於我的國務機要費。因此,馬英九判無罪是錯的。請重審馬英九的案!

反對「司法不公」,扁蟲的正確的說法是:陳水扁的案子既然判有罪,宋楚瑜的案子和陳水扁的案子相似度高達99%。所以,宋楚瑜的案子不起訴是錯的。請重新調查宋楚瑜的案!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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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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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Hi-On 鯨魚網站  2009/05/14

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又再一次被「國民黨」所開的法院,利用檢察官「抹黑」的職權,這是在没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之下,追加數條罪名,好讓打手法官蔡守訓「師出有名」的繼續羈押陳水扁先生。有一部份綠營的臺灣人民,竟然「自命清高」,為了表示不肖於陳水扁一家人,並劃清界綫,主張和陳水扁切割,這些臺灣人的奴性不輸給武打名星成龍,因為陳水扁是臺灣人,只要是陳水扁仿傚前「國民黨」所做的事,不但全部都是有罪!而且更是罪重惡極!但是這些「假清高」的臺灣人,卻無視於宋楚瑜的「與票案」,同樣的情形,宋楚瑜把捐給他的政治獻金11億元臺幣,透過他的小姨子陳碧雲女士,冒用四十餘個人頭把這11億臺幣,滙款到美國北加州,而且還買了五幢豪宅!

宋楚瑜的案子和陳水扁的案子,相似度高達99%,宋楚瑜有被關過一天嗎?没有!有上繳回一毛錢嗎?都没有!陳水扁的海外金額是76千萬元,比起宋還少了34千萬元,在法院還没判陳水扁有罪之前,就已經被「非法」覊押了166天,而宋楚瑜卻連一天都没有被關過!這些「假清高」的臺灣人,就只會抨擊陳水扁,對宋楚瑜卻恭敬視而不見,因為在他們的心裡,「中國人」是天朝的人民,而自已是低劣的「賤民」,把「中國人」的貪污腐敗,視為合法「蓋高尚」,像連戰的子女財產加起來上百億元臺幣,蕭萬長的子女也是如此,還有馬英九特支費案,他們都没有罪嗎?如果這些「假清高」的臺灣人,認定陳水扁有罪,而需要入監服刑的話,那宋楚瑜和連戰、蕭萬長及馬英九,都應該先全部抓起來坐牢服刑才對,這樣才能完全符合「公義」及「公平」!

但是在臺灣而言,這是「天方夜譚」!有一部份「假清高」的臺灣人不敢去糾正這些「高級的外省人」,無論他們過去殺了多少臺灣人及覊押多少冤枉的臺灣人,「假清高」的臺灣人都和成龍一樣,認為臺灣太自由了,所以需要被管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