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對等」等語的涵義,請謝長廷講清楚

 傅雲欽 2014.02.07

▲ 2012107日,北京,謝長廷訪問對岸的最後一站
他想見對岸的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並用手機秀出賈的照片。
但他像應召女一樣等半天等不到賈召見他的電話。
教訓:應召女與嫖客不可能對等。
(圖:中央社 邱國強)

謝長廷在今天在「回應黃天麟先生」一文中說,「憲法各表」的定義是「兩岸兩部憲法,中華民國憲法治理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治理大陸,兩岸對等,互不隸屬,但依憲法有特殊關係。

但查「兩岸對等」、「互不隸屬」、「依憲法有特殊關係」等語都語義含混,模稜兩可。謝長廷曾說這是為了「創造模糊空間」。他大概想用這種模稜兩可的詞語來「兩岸通吃」,讓對岸接受,也讓台灣接受。問題是,兩岸定位不是「法律上台灣屬於中國」,就是「法律上台灣不屬於中國」,沒有可以模糊的空間。用含混的詞語騙對岸,對岸會那麼笨受騙嗎?用含混的詞語騙台灣民眾,台灣民眾會那麼笨受騙嗎?黃天麟不想受騙,昨天才會發表「不一樣的主席,不一樣的台灣」一文,對謝長廷提出質疑啊!

所謂「兩岸對等」、「互不隸屬」、「依憲法有特殊關係」等語模稜兩可。這些詞語在法律上兩岸一中,事實上因內戰而對峙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在法律上兩岸兩國,像以前東西德那樣的情況下,也可以使用。謝長廷到底指的是哪一種情況?請謝長廷講清楚,不要投機,不要模糊。謝長廷,你敢清楚地說,所謂「兩岸對等」就是指兩岸兩國嗎,所謂「依憲法特殊關係」就是指「兩個國家的關係」嗎?

又所謂「互不隸屬」,如指中國因內戰而對峙的事實狀態,那是廢話,還用謝長廷講嗎?如指法律上的互不隸屬狀態,那就是兩岸兩國。謝長廷的「互不隸屬」是指法律上的互不隸屬嗎?果如此,那就跟「中華民國的憲法」的規定不相符啊!謝長廷在各種場合一再強調尊重「中華民國的憲法」,是認定兩岸一中嗎?到底如何?請謝長廷也講清楚。

謝長廷說:「處理兩岸的問題本來就需要更多的智慧,外柔內剛的態度,一方面堅持我們的主體性,保護台灣基本價值,但也要維持和平繁榮。如果老是硬碰硬,國民黨就可以操縱兩岸的槓桿,讓中、美助藍貶綠,民進黨其實已經吃盡大虧。我是想為民進黨找一條出路。

謝長廷說得「冠冕堂皇」,真是「用心良苦」啊!但所謂「台灣的主體性」也是語義含混,模稜兩可的詞語,可以指「台灣事實上獨立」(法律上屬中)的狀態,也可指「台灣主權獨立」的狀態。因此,謝長廷所謂「堅持台灣的主體性,保護台灣基本價值」是指「台灣事實上獨立」(法律上屬中)的狀態,還是「台灣主權獨立」的狀態,也要說清楚。

問題是,如果謝長廷的「兩岸對等」、「互不隸屬」、「依憲法有特殊關係」等語是指兩岸兩國,台灣主權獨立,那這不是犯了對岸的大忌嗎?他的「憲法各表」的說法會比「台獨建國」、「一邊一國」高明嗎?他怎麼說他的兩岸兩國的「憲法各表」對岸能「忍受」呢?他這種兩岸兩國的「憲法各表」不也是「硬碰硬」嗎?這會比國民黨的「九二共識」討中共喜歡嗎?能避免「國民黨操縱兩岸的槓桿」嗎?請謝長廷回答。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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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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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麟(作者為前總統府國策顧問)
自由時報  2014-02-06

新春伊始,朝野都捎來了震撼。政府大筆一揮,去年經濟成長率保二成功,竅門是出口數字統計有誤,年增率由○.七%變成一.四%,全年經濟成長率隨而推高至二.一七%。魔術之高超,大家無不叫「好」。反正二○一三年的代表字是「假」,高興就好。

另一震撼則是,一位民進黨派系大老宣布逐鹿五月的黨主席改選。選主席當然就是為實現抱負,他的抱負就寫在他出版的「未來…不一樣的台灣」,大意是「遵守、勵行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在國內尋求『憲法共識』,對外以『憲法各表』取代『一中各表』,建設未來不一樣的台灣。」依藍媒分析,這位派系大老若能與民進黨的另一派縱橫捭闔,主席大位似已在握。若是,帶來的是民進黨的大質變,也會帶來如下一個完全不一樣的台灣。

一、馬政府「微調」的高中課綱,將在「憲法共識」的大命題下獲得正當性。因為這部憲法基本上是基於中國史觀的憲法。將來中小學大學的歷史、地理課綱終將大翻修。

二、馬政府「與中國談判、簽署的協議依憲法屬行政權,非國會權」的主張,亦得到合理性。因在一國兩區的憲法架構下,兩岸談判非國與國之條約。以恪守憲法為至上的新民進黨必亦將配合不再杯葛。

三、這位「新主席」在擔任高雄市長時就主張「一國兩市」,是積極的交流派,去年七月還在與中國學者共同舉辦的研討會時拋出「兩岸命運共同體」命題,並對兩岸服貿協議表示,「應該是要放鞭炮慶祝,人民的反彈只是因資訊的錯誤與偏聽」,是以新民進黨對服貿將不再反對且將會是積極的推動者。

四、這位「新主席」過去一直憂慮國共兩黨壟斷兩岸關係,力主民進黨調整立場積極參與,擔任主席後必將與國民黨成競標關係,「兩岸互設辦事處」、「媒體常駐」及ECFA的後續談判等必會在「屬行政權」的憲法架構下快速進行火速通關。民進黨快速國民黨化,台灣即加速中國化,展現一幅完全不一樣的台灣。

五、不再反對「Taiwan, A province of China」之標題或敘述。因反對就會違反憲法。

六、中國將會因台灣兩大政黨均認為依憲法台灣是中國的一省(A province of China),要求美國廢止「台灣關係法」。美國及聯合國過去所持「台灣非中國之一部分」之立場亦將受到挑戰。

一百二十年前的甲午,台灣被清朝所出賣。二○一四的甲午,台灣是否會再度被出賣,關鍵在於民進黨黨員五月的選擇。

謝長廷(作者為前民進黨主席)
自由時報  2014-2-7

昨日貴報自由廣場,刊登黃天麟先生「不一樣的主席 不一樣的台灣」一文,對「未來…不一樣的台灣」的作者即本人諸多指教,但文中充滿誤會及曲解,請貴報給我一個小角落來澄清。

本人公開定義的「憲法各表」為:「兩岸兩部憲法,中華民國憲法治理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治理大陸,兩岸對等,互不隸屬,但依憲法有特殊關係。」本人對憲法的態度在「未來…不一樣的台灣」書中也已經明確說明。歡迎黃先生就政策的具體缺失提出指正。但是對於黃先生在文中指出的諸多問題,本人在此澄清。

一、黃先生說本人將接受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此說法不知從何而來,跟我主張的兩岸地位對等,互不隸屬說法完全相反,更何況本人已經有講過兩岸不是中央和地方關係。另外,黃先生認為我將要求美國廢止「台灣關係法」的說法更是無稽之談,因為我已經多次強調好的兩岸政策應考慮美國的接受度,不知黃先生的指控所據為何?

二、本人在香港會談對服貿協議簽訂表示:「如果服貿那麼好的話,不是應該要放鞭炮慶祝才對?為什麼會引起人民反對?」內容都有錄音為證。但是黃先生將本人的說法扭曲為「服貿簽訂應該要放鞭炮慶祝」。這個說法顯然是以訛傳訛,有失嚴謹。

三、關於近日高中歷史教科書微調的爭議,本人認為其程序與內容不妥,不僅在一月二十二日的民進黨中常會提案要求教育部更正內容,更在本週二月五日的中常會提議黨中央動員支援民間團體的抗爭行動。黃先生所說的本人接受課綱微調的內容,不知所據為何?

處理兩岸的問題本來就需要更多的智慧,外柔內剛的態度,一方面堅持我們的主體性,保護台灣基本價值,但也要維持和平繁榮。如果老是硬碰硬,國民黨就可以操縱兩岸的槓桿,讓中、美助藍貶綠,民進黨其實已經吃盡大虧。我是想為民進黨找一條出路,也希望為台灣找一條活路,看法也許有不同,但希望民進黨主席的選舉過程可以有多一點的政策辯論,可以為台灣的民主樹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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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2012-10-07  13:38:24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7日電)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今天用自己的iPhone手機秀出大陸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照片並說,大陸對台灣政治人物的主張都非常了解,反而是「我們比較不了解」,還鬧出認不出人的笑話。……

富權
新華澳報  2012.10.08

謝長廷以「台灣維新基金會董事長」身份前往大陸進行五天四夜「破冰之旅」,將於今日返回台灣。在其啟程之前,人們就在猜測,他此行能見到大陸高層哪些人,並認為這是評估其此行的政治意義及其歷史定位的衡量器。倘是國台辦主任王毅和海協會長陳雲林,雖是最基本的禮遇,但也面上有光。……

謝長廷倘能見到賈慶林,就將奠定他「民進黨的連戰」的地位,並將成為民進黨的「第三顆太陽」。而且,也將能滿足民進黨人極為重視的「對等」,因為賈慶林與謝長廷在黨內的職務都是中常委,而在兩岸事務方面,則是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對民進黨醞釀中的「中國事務委員會」的主委。這將能令謝長廷在這次「登陸」中積累得更多的政治能量。然而,謝長廷最後能見到的,卻是戴秉國。由於戴秉國的行政職務只是國務委員,比謝長廷曾任的「行政院長」低兩級;而戴秉國的黨內職務也只是中共中央委員,比謝長廷現任黨內職務的中常委也呈現「不對等」,這對講求「對等」的民進黨來說,確實有距離。……

中國評論社  2012-10-08  21:13:08

中評社桃園108日電(記者 黃文杰)……“開展之旅”順利結束,謝長廷下午在機場大廳,首先表達對各方的感謝,不論支持或批評都樂意接受,接著開放媒體提問,大家最好奇,謝長廷是怎麼見到黨政三位要員?

謝長廷坦言,很多場合,直到半小時前,才知道要見哪些人,“有些甚至不到半小時”,但只要大家善意安排,都沒有排斥或反對,倒是與國務委員戴秉國見面,確實不熟悉,“看到臉還在猜想,這個人是不是電視沒有認出來那一位”(意指新任“陸委會”王郁琦上次在“立院”被抽考答不出來的大陸政協主席賈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