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罵18趴,手拿18趴,為什麼不可以

──答覆李酉潭

傅雲欽 2011.01.20

▲ 「嘴念經,手摸乳。」可以嗎?
(圖:取自網路

對於拙作「嘴罵18趴,手拿18趴的無恥政客」一文,政治大學教授李酉潭來信表示不同的意見,說:如果領18趴的蔡英文批評的對象是其他領18趴的人,那她的批評就非常不應該,而且不誠實。因為,她自己也領18趴,哪有資格可去批評其他同樣領18趴的人呢?但蔡英文批評的對象是18趴的制度,有何不可呢?政府的任何制度本來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批評、檢驗的云云。李酉潭並附寄南方朔寫的「百合腐爛比野草更腥臭」一文給我參考。

先談李酉潭的上述說法。他的說法,我不完全贊同。我首先要質問的是,所謂「可以批評」或「不可以批評」,是從什麼角度去看?法律上,還是道德上?

如就法律的層面而言,沒錯,人人有言論的自由。人人都可以批評政府的政策,而政府不能加以禁止或處罰。但就道德的層面而言,言論自由不是那麼絕對。發表言論時還要看場合適不適合,尤其要看自己有沒有發言的資格,不能不分場合而大放厥詞。論語憲問篇說:「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就是這個意思。如發言不得體,發言的人雖不致於被移送法辦,但難免被千夫所指,受到道德上的譴責。

這也就是說,合法的事不一定都可以做,有時候還要考慮到事情符不符合道德(道德的範圍很廣,風俗、習慣、禮儀、教規等都可包括在內)。如果一件事情合法,但不道德,還是不可以做。舉例來說,記得1994年台北市長選舉的參選人電視辯論時,參選人趙少康於發言時拿出寫著他的捐款帳號的牌子,呼籲觀眾捐款到他那個帳戶。此舉被主持辯論的翁松燃當場予以指摘。趙少康嗣後抱怨說:「我這樣做又沒有違法,為什麼不可以?」這顯然是狡辯。因為那是大家的辯論會,不是他個人的募款會。趙少康所為雖不違法,但不合電視辯論會的禮儀。

同樣的,在18趴的問題上,蔡英文批評的對象,不管是其他領18趴的人,或是18趴的制度,從法律的觀點,她有言論自由,她都可以批評。但現在大家就蔡英文邊領18趴邊批評18趴的制度一事,所檢討的不是蔡英文的有沒有批評的言論自由,而是她的批評合不合道德,也就是她的法律上的言論自由,是不是要受道德的限縮。

關於批評其他領18趴的人方面,李酉潭說,這樣「非常不應該,而且不誠實」。這應該是道德的層面的說法。也就是說,蔡英文如果批評其他領18趴的人,雖是她的言論自由,但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腳的。李酉潭在這部分的見解,我贊同。

但在批評18趴的制度方面,李酉潭說並無不可。他的理由是:「政府的任何制度本來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批評、檢驗的」。這只是法律上的言論自由層面的說法。也就是說,蔡英文可以批評18趴的制度,因為她有言論自由。天啊!我們是在講蔡英文批評18趴的制度,在道德上是站得住還是不住腳。李酉潭怎麼扯到言論自由去了呢?

這讓我想起,在陳水扁擔任總管時,被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的金美齡公開說不承認中華民國。有人質疑金美齡這樣的言論是否妥當(道德面)時,陳水扁為她緩頰,說這是金美齡的言論自由(法律面)云云。這種回答是外交辭令,顧左右而言他。但言下之意,有「金美齡的言論不當,我雖不同意,但不違法,我要捍衛她的言論自由」的意思。

李酉潭就說蔡英文有邊領18趴,邊批評18趴的制度的言論自由,也隱含著「蔡英文的言論不當,但不違法」的意思嗎?當然不是!李酉潭的意思應該是,批評其他領18趴的人,違反道德規範,故言論自由要受限制。至於批評18趴的制度,則不違反道德規範,故言論自由不受限制。

但蔡英文邊領18趴,邊批評18趴的制度,果真不違反道德規範嗎?

在分析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談一下前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的說法。他也是默默領18趴,但公開批評18趴制度不公不義的人。吳榮義說,18趴的問題是制度問題,不是個人問題。當所有人都拿,為何他不拿?沒拿的人指責別人拿,比較簡單。拿的人主張不合理,才是為了改革云云。由這段話可以看出,吳榮義認為邊拿邊罵的人不但沒有違反道德規範,反而是準備犧牲個人的18趴利益的改革者。他沒說出口的話,似乎是:「我是無私,不是無恥。」

其實,吳榮義的說法是大有問題的。首先,18趴是政府的制度,有合法性(形式的)。領18趴不犯法。吳榮義所謂「當所有人都拿,為何他不拿?」等語,可能就是強調18趴的合法性。他的意思可能是:「我拿並不犯法」。但是,如上所說,合法的事不一定都可以做,有時候還要考慮到事情符不符合道德。18趴沒有正當性(實質的),是不義之財。領18趴在道德上站不住腳,縱使不被斥責,也會被人鄙視。換言之,不義之財本來就應放棄。放棄不義之財是做人的基本道理,不是難得的義行。

其次,吳榮義並不像蔡英文,於被抓包後立即放棄18趴。他只是準備放棄而已。18趴如果改革不成功,他也繼續領下去。他的人格比蔡英文更低。

第三,吳榮義動機不純正。他不是社會運動者,而是綠營的政客。他提倡改革18趴除要博取改革者的名聲之外,也有政治鬥爭的目的。他絕不是無私的改革者。

言歸正傳。邊領18趴,邊批評18趴的制度,不是無私的義行,但有沒有違反道德規範呢?有人可能會說,邊領18趴,邊批評18趴的制度,就像有房產的人支持「無殼蝸牛運動」(反政府的不義住宅政策運動),有錢人如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18201895)之流,反對資本主義,提倡共產主義,有何不可?

其實,領18趴的人批評18趴的制度和有房產的人支持「無殼蝸牛運動」、有錢人反對資本主義不同。其差別是,領18趴的人得到的18趴純粹來自18趴這個不義的制度,而有房產的人、有錢人得到房產、財富則不完全來自不義的不義住宅政策或資本主義,他們個人的打拚努力也是重要因素。換言之,有房產的人的房產、有錢人的財富很難被認為是不義之財。他們不必放棄他們的房產、財富,就有資格去支持「無殼蝸牛運動」或反對資本主義,沒有違反道德的問題。

進一步而言,18趴制度的受益者要批評這個不義的制度,在道德上,不是完全站不住腳。在一定的條件下,還是可以的。

第一,在開口批評之前,要先放棄領18趴的特權(即不再領18趴,如把以前所領繳回更好)。領18趴的人不先放棄特權,就批評18趴的制度,是「得了便宜又賣乖」,也就是要得不義制度下的利益,又要得改革不義制度的名聲。這種人是偽君子,人格沒有比領18趴而不批評的真小人高尚。

第二,動機要純正。18趴的人批評18趴的制度,如果他的動機主要不是制度的改革,而是政治鬥爭的話,就是動機不純正。民進黨先前執政時不改革18趴制度,以免得罪公教人員。這次掀起批判18趴制度的風潮,他們還是不敢得罪公教人員(得利者、主犯),說「18趴制度是國民黨政府陷公教人員於不義」、「不要污名化公教人員」等語,把矛頭指向國民黨政府(縱容者、從),就可看出他們主要是要鬥爭國民黨政府,獲取政治利益,可說動機不純正。

18趴又批評18趴制度的蔡英文,雖然在被抓包後,亡羊補牢,放棄領18趴的特權,已嫌太遲,加上她也曾是陳水扁政府的大官,以前不做,現在嚷嚷,無非為了政治鬥爭,動機不純正。因此,她批評18趴的制度在道德上佔不住腳。她沒有資格批評。

最後,就南方朔的文章「百合腐爛比野草更腥臭」評論一下。

該文論述時引用耶穌的一項教條──不要在道德上論斷別人。這個教條和「愛你的仇敵」一樣,標準超高,高到連耶穌自己都做不到 []。聖經上,耶穌論斷傳統猶太教人士及不信神的人士的記載不少。這個教條,身為評論家的南方朔更是做不到。他有哪一篇評論文章不是在道德上論斷別人呢?他這篇文章不也是在論斷別人的是非嗎?

[] 基督徒可能不同意這點。他們可能會說,耶穌不只是人,也是上帝的化身,有於末日審判世人的權柄。耶穌當然有權論斷別人。「不要論斷他人」這個教條,是給世人遵守的,耶穌自己不必遵守,不是耶穌應遵守而不能遵守。

其實,論斷別人不一定不好。論斷別人的是非是社會進步的動力之一。語云:「互相漏氣求進步」,就是這個意思。要求人不得論斷別人,不是在和稀泥,就是在搞一言堂,應非社會之福。可見這個耶穌的這個教條不能做為無限的上綱,在當今自由開放的時代,尤其是如此。因此,南方朔引用這個教條,沒有什麼意義。

其次,南方朔的文章說,當權的國民黨用踢爆蔡英文領18趴的「賤招」,以對付在野的蔡英文,是有權力去鬥人整人,這和當年美國聯邦調查局長胡佛想揭發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19291968)的性醜聞資料,如召妓、玩3P等,以鬥臭金恩的情形一樣,是一種卑鄙的真小人的技倆,本身比被爆料的偽君子金恩更爛。

在以往台灣戒嚴時代,我怎麼沒聽到南方朔有這種批判國民黨,同情在野人士的激烈言論呢?可能他進步了,這倒也可喜可賀。不過,他引用美國胡佛對付金恩的例子,可說不倫不類。

金恩的性醜聞和他所從事的黑人民權運動沒有直接的關連性。好色之徒爭取民權,沒有說一套、做一套的偽善問題。好色之徒也有資格爭取民權,在道德上站得住腳。如金恩從事的不是黑人民權運動,而是「新好男人運動」,才在道德上有可議之處。此其一。

金恩的性醜聞是不可告人的隱私,他本人不會想讓人公佈。但蔡英文領18趴之事,雖也是一種隱私,但並不是像性醜聞那麼令人羞恥、那麼不可告人,而蔡英文本人應該不會不想讓人公佈。如果她怕人家知道她有領18趴,那她在道德就更有問題了。此其二。

金恩從事民權運動,是真槍實彈,不是虛晃一招。他是一個英勇的戰士。用卑劣的手段對付英勇的戰士,這是殘害忠良。但蔡英文等民進黨人最近炒改革18趴的新聞,如前所述,只是噴口水,騙選票而已,不是玩真的。公佈蔡英文領18趴的資料,是舉發偽善,不是什麼罪過。此其三。

● 李酉潭來函:

寄件者: 李酉潭
收件者: 傅雲欽
傳送日期: 2011119日 上午 09:58
主旨: Re:嘴罵18趴,手拿18趴的無恥政客

如果蔡英文批評的是「領十八%的人」的話,那她的批評就非常不應該,而且不誠實。因為,她自己也領十八%,哪有資格可去批評其他同樣領十八%的人呢?

如果蔡英文批評的是「十八%這個制度」的話,那有何不可呢?政府的任何制度本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批評、檢驗的。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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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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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1-01-11

〔記者許紹軒、陳梅英/台北報導〕軍公教優惠存款利率十八%引發爭議,如今國民年金與健保費又雙漲,新台灣國策智庫董事長吳榮義昨天批評說,國家資源應合理分配,政府給特定退休族群十八%優惠存款之餘,很多人繳不出國民年金、健保費,政府忽視一般民眾,將造成社會對立。……

中國時報  2011-01-15  唐玉麟/台北報導

公開批評十八趴優惠存款政策甚力的前行政院副院長、現任新台灣國策智庫董事長吳榮義昨天承認,他有拿十八趴優存利息,每月不超過五萬元,而且從二○○六年開始,已拿五年多了。但是他強調:「我是既得利益者,卻提出十八趴不合理,是為了改革」。

他並說,「自己沒有拿十八趴,指責別人十八趴,比較簡單;自己拿十八趴,才提出十八趴不合理,才是為改革」。至於是否仿傚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停止拿十八趴優存利息,吳榮義說,「她(蔡英文)不拿是她的事,她可能有政策考量」,這是制度問題,不是個人問題,這項公保制度「當所有人都拿,為何我自己不拿

吳榮義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台灣證交所董事長等要職,昨天記者訪問吳榮義時,詢問外傳他有領十八趴優存利息,是否真有此事?吳榮義很乾脆回答說:「對,沒有錯」。然後,他說,「制度不合理,應該要改」。

吳榮義指出,目前十八趴制度是不合理,當時民進黨執政時,主張將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調低,但在國民黨反對下,揚言要將銓敘部預算刪除,因此只做了半套,並未完全法制化。由於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逾一○○%,這是不合理,當時民進黨將所得替代率調降至七五%至九五%。

吳榮義強調,他之所以跳出來批評十八趴案,是因這次國民黨要恢復原來十八趴,相當不合理。他提出十八趴要改革,不是表現個人,這是制度不合理。

至於十八趴如何改革,是否要訂定排富條款,吳榮義則說,這是複雜問題,身為在野不宜下指導棋。

對馬政府已建立初步共識,將大砍領月退休金政務官十八趴優存案,吳榮義認為,大家不要情緒化,不應對特定族群特別砍多一點,應由國民黨政府自己好好檢討,以建立合理化制度。

至於公務員所得替代率是否應調降至五○%以下,較為合理?吳榮義說,公務員退休後不工作,但月領卻比大部分上班族月薪三萬元還要多,確實是不合理,不過,雖然有些先進國家所得替代率在三○%至四○%左右,但仍要視國情不同而定之。

NowNews  2011/01/15  15:06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和蔡英文一樣也當過行政院副院長、現任新台灣國策智庫董事長吳榮義表示,未來他還會繼續領18%優惠存款,並且表示「自己拿18趴,才提出18趴不合理,才是為了改革。」國民黨立委邱毅今天(15)痛斥吳榮義假裝正義,「你不覺得非常無恥嗎?」

公開批評18趴甚力的吳榮義,在民進黨執政時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台灣證交所董事長等重要職位,他昨天接受平面媒體採訪,坦承每月拿18趴不超過5萬元,但他強調自己沒拿、指責別人拿是比較簡單的,而自己拿了、才提出不合理「才是為了改革」,並說「這是制度問題,不是個人問題,當所有人都拿,「為何我不拿?」至於如何改革、是否訂定排富條款?吳榮義表示問題很複雜,在野不宜下指導棋。

對於吳榮義的說法,邱毅痛批「無恥、假裝正義」,領18趴被揭發後,竟說因為有領才有資格談改革,無異強盜還說要改善治安,性侵才可以去談如何對性侵者治罪,「他還要繼續性侵嗎?邏輯不通!」邱毅認為吳榮義是真小人,蔡英文則是偽君子

南方朔(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中國時報  2011-01-18

一九六○年代是美國的進步年代,不只社會進步,甚至政治及道德也進步,並因為價值進步而解決了許多自古以來即存在的道德糾纏之難題。

我印象最深刻的,乃是當時媒體對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性醜聞黑新聞的態度。當時金恩博士氣勢如日中天,聯邦調查局局長胡佛堅決的想把他鬥死鬥臭,只要把金恩鬥臭,胡佛相信民權運動也會崩潰。於是他遂下令對金恩全面跟監錄音。而現在的人已知道,金恩雖然在公共性的民權運動有無比的貢獻,但他的性問題卻亂七八糟,他只要赴外地,就常會召妓;有次他的召妓就被預置的錄音機錄到,而且居然是一男二女的三P遊戲,於是胡佛欣喜過望,認為「這傢伙死定了」,但他把這個黑資料給媒體,卻沒有任何一家要這個天大的獨家新聞。理由是:

一、從某個角度看,金恩的確是個「道德上的偽君子」,但政府機關用公共權力搞他的黑資料,卻是更可惡的「卑鄙真小人」,媒體不要這種爆料獨家新聞,是不想成為卑鄙手段的幫凶。因為這種當權者的爆料如果被接受認可,那麼政府還有甚麼更卑鄙的事做不出來?

二、媒體拒登這則爆料性醜聞,可能也有另一重考慮,那就是黑人行為難測,媒體登出這則新聞要鬥死鬥臭金恩,搞不好惹翻了黑人,不但報社一把火被燒掉,甚至該媒體所在的城市都會被暴動的人群弭平,沒有媒體敢犯眾怒。黑人被欺侮了兩百年,好不容易出了個金恩,將以前憤怒的黑人民情導向到非暴力的新方向,摧毀金恩的結果可能是暴力路線的再起,沒有那家媒體敢去做這種豪賭。

因此,當年美國媒體拒絕做卑鄙的幫凶,實在是道德上的了不起貢獻。在西方,自耶穌之後,對偽君子的兩難問題都一直糾纏,耶穌勉勵人們向善,但他在《福音書》裡卻早已指出,人們或多或少都是個偽君子,因此才有那個重要的故事:有次人群逮到一個行淫的女子,人們根據當時的習慣,要用石頭扔擲那個女子到死,耶穌遂對眾人說:「你們中間那自認沒有罪的,他就可以先用石頭打她。」耶穌講了這話後,人群由老到小遂一個個離去,最後只剩耶穌跟那個女子。耶穌跟那個女子說「以後別再犯罪了」,讓她離去。

那個有名的故事,顯示出耶穌知道人人都有偽君子的成分,因而不要在道德上論斷別人。耶穌的真義乃是在勉勵人們道德上自求圓滿,走窄門而止於至善。但耶穌的這個故事,對邪惡的權勢人物卻也啟發了他們硬拗硬扭的空間。每當自己出了問題,就搞那種「諉責對罵的遊戲」(Blame Game),把別人偽君子的部分捅出來,當他證明別人也很爛,他的爛好像就變得可以原諒。而金恩博士那個往事卻顯示出偽君子雖然不應該,但卑鄙的真小人更可惡。卑鄙的真小人可以用揭發別人為偽君子這種賤招而得到一時利益,但這種比爛的伎倆很快就會被人識破,到底誰賺到便宜,猶未可知。

由「卑鄙的真小人」和「偽君子」這種對比,我就想起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的第九十四首。在該首詩裡,莎士比亞對有權勢的人表示,縱使有權力去鬥人整人,但這種賤招也最好不要用,因為權勢有如天生美麗的花朵,但若搞賤招,就等於好花自爛,最後它的臭味會比腐草更為難聞:

但若好花受低劣所傳染
則雜草將覺得自己很高貴
美好的事物將因惡劣行徑而成最醜陋
權勢的百合當其腐敗它的氣味將比腐草更腥臭。

最近,國民黨因為十八趴搞得裡裡外外都討不到好,最後使出爆料這個賤招,將矛頭轉到蔡英文的偽君子課題上。國民黨在一陣起鬨下似乎又搶回上風。但當權政黨用爆料賤招對付在野者,這種招數讓我回想起當年聯邦調查局長胡佛鬥臭鬥垮金恩博士的伎倆,卑鄙的真小人和偽君子雖然一樣爛,但誰才是真的更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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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05-19

〔記者林曉雲、王寓中/台北報導〕自稱被馬英九總統視為「大哥哥」的文化大學哲學系教授王曉波,日前接受中國媒體訪問,針對如何評價馬總統上台後表現,他表示,「終極統一」就是馬英九的方向,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也是馬英九的方向。

身兼教育部高中歷史課綱修訂委員的王曉波強調,因為台灣目前的政治環境,使得馬英九不敢把「方向」講出來,這個「方向」才不為大家所瞭解,台灣連一個ECFA都罵成這樣,馬還敢講「兩岸統一」嗎?

王曉波昨在記者求證時重申此一說法。他並澄清,當初是接受廈門海峽導報的訪問,不知道內容也出現在香港文匯報,但內容的確是他所說。

香港文匯報三月九日網路版的標題為「王曉波:馬英九的方向是『終極統一』」,而為強調王曉波的身分不是「隨便說說」,報導中還指「王曉波與馬英九是數十年的好朋友,與南方朔一起被人視為馬英九的『大哥哥』。」對此王昨天也笑著證實。……

香港文匯網報導指出,王曉波表示,馬英九是一個「現實的理想主義者」,經常講他當的是「中華民國總統」,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而來,「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統一憲法」,根據這部「憲法」,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同屬一個中國,不存在主權和領土割裂問題,只是政治對立問題。

王曉波還說,馬的說法跟胡錦濤在「胡六點」中所提到的「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是一致的,所以「終極統一」就是馬英九的方向。另外,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也是馬英九的方向。

王曉波並在訪談中自爆,數十年來馬英九幾乎年年都會邀他和南方朔等人喝春酒,包括二○○八年馬英九選「總統」時,以及二○○九年春節期間都一起聚會,但在南方朔寫文章罵馬後,可能彼此尷尬,今年春節就沒有在一起喝春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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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2001.03.08  9:43:00 AM

……對於許文龍、金美齡陳水扁表示,最近有資政和國策顧問言論引起討論,他身為國家元首,有心聘請這些人出任國策顧問和資政,并沒有任何的定見,不管是統獨、激進不激進、保守不保守,都顯示了台灣真正民主、多元的社會,也許意見南轅北轍,都是國家社會的縮影,應該予以包容,也許不能同意別人的意見,但有責任捍衛并清楚地維護言論自由。對於金美齡不承認中華民國的言論,陳水扁表示,在聘請顧問時,聘書上都寫得很清楚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的資政和國策顧問,他們已經接受,就不是問題也不用質疑。

許毓圃
國政評論  2001.03.14

總統府國策顧問金美齡女士近日來數度對外強烈表示,不承認中華民國,否定中華民國的存在,以身居國家廟堂享有最高名器之國策顧問,否定所任職之國家,陳總統水扁先生不但不作處理,且公開表示,屬於言論自由,要捍衛她的言論自由。試問如果每一位公職人員包括執干戈以衛社稷之軍人亦有樣學樣,公開宣稱不承認中華民國,大談反政府言論,試問總統先生是否亦可視為言論自由,不加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