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還在聯合國嗎?

傅雲欽 2007.07.0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網站的首頁

由廣場74日高苑科技大學教授葉振輝的「誰說台灣不能用?」一文說,有一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以「中華民國」名義,自19711026起,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這個事實至今未變云云。這是傳統獨派長久以來以訛傳訛,積非成是的誤會。

聯合國於1945年成立時,中國的國號全稱就是「中華民國」。因此,其聯合國憲章第23條列出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時,當然以「中華民國」作為中國的國號全稱。1949年北京政府建立,改中國的國號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因而形成中國有兩個國號全稱,而分別由台灣海峽兩岸的兩個政府使用的情形。

北京政府在它的統治權所及的範圍內,有權繼承「中華民國」政府(台北政府)原來掌管的一切,但有些東西他們拒絕承接,如「中華民國」國號全稱、「三民主義,吾黨所宗」國歌、「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19711025以前,因認定台北政府為代表中國的政府,聯合國以台北政府使用的「中華民國」作為中國的國號全稱。但19711026以後,聯合國改認北京政府為代表中國的政府。因為北京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這個國號全稱。因此,聯合國當然就改以北京使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的國號。也就是說,自19711026以後,聯合國凡是要使用到中國的國號全稱時,都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沒有繼續用「中華民國」的情形。

葉振輝及傳統獨派會發生誤會,大概是看到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的「中華民國」一語從19711026到現在,一直沒有更改,而認定北京政府是用「中華民國」的名義參與聯合國。殊不知聯合國憲章是1945年簽定的國際條約,如要修正其內容,須經大會會員國三分之二表決並由聯合國會員國三分之二,包括安全理事會全體常任理事國,各依其憲法程序批准後,才生效力。可見修改憲章的門檻很高,也很麻煩。國號的更改不影響國格的同一性或繼續性,只有政治意義,沒有法律意義──不影響憲章第23條的效力。如果五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的任何國家,一有更改國號的情形發生時,聯合國憲章就要大費周章配合修改,豈不荒謬而無聊?因此,聯合國沒有特別為中國更改國號之事,修正憲章。何況,自北京政府參與聯合國後,聯合國也不曾再修改過憲章其他條文。中國國號的修正案想附隨實質議案一併通過的機會都沒有。

因此,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的「中華民國」一語未修正,雖是一項不影響實質的脫節,這不表示現在的中國仍舊以「中華民國」的全稱參與聯合國。

同樣的,聯合國憲章第23條也記載「蘇聯」為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但「蘇聯」這個國家1991年以後就消滅了。俄羅斯繼承蘇聯在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席位,但與蘇聯是不同的國家。聯合國憲章第23條「蘇聯」一語迄今也未修正,也是一項不影響實質的脫節。但這不表示俄羅斯以「蘇聯」的名稱參與聯合國。

最後要說明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是新、舊國號,它們都指涉同一個國家──中國。1949年,中共是建立新政府(同時更改國號),不是脫離原來的大中國建立新國家。19711025,聯合國是將台北政府逐出,不是將中(華民)國逐出(聯合國從未逐出任何會員國)。19711026日,是中國的新政府(北京政府)替代舊政府(台北政府)入坐中國席位,不是所謂新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葉振輝就此也不無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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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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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振輝(高苑科大專教授)
自由時報  2007/7/4

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提案,日前遭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否決後,在某家有線電視台的政論性節目中,有某位來賓振振有詞表示,所有的國家都是以正式國號加入聯合國的,我國國號現在是中華民國,自然就不能以非正式國號的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照邏輯分析,這一個論證的大前提是「所有的國家都是以正式國號加入聯合國的」,小前提是「我國國號現在是中華民國」,結論是「不能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論證,因為大前提錯了。誰不知道:有一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以「中華民國」名義,自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這個事實至今未變。

應該這麼說,並不是所有的國家都是以正式國號加入聯合國的,我國國號現在是中華民國,自然可以使用非正式國號的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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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筱峰(作者為台灣北社副社長)
李筱峰個人網站  2001/09/09

……長期以來﹐我們常習慣說「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因為被逐出聯合國的,並不是中華民國,而是蔣介石政權的代表。我們來看看當年聯合國這份逐出蔣政權代表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案」的決議文內容,便可明白:「…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的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聯合國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案,已經確認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代表中國且繼承「中華民國」的合法政府。……

對國際社會而言,不論名稱叫「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 或是在前面加個「人民的」而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都是中國(China)。兩個名詞幾乎是同義詞。所以直到目前,聯合國憲章還保留「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的名號,例如聯合國憲章第廿三條有關安全理事會的成員中,仍用「The Republic of China」﹔憲章第一百一十條也一樣保留「The Republic of China」的國名,沒有改變。

職是之故,台灣如果真正有意要進入聯合國,就不可能再使用「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進入,因為「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在聯合國裡面已經有了,且已經被北京政權所繼承與代表。這個道理就好像我們要開一個食品公司,不可能用「義美」或「郭元益」去申請營業登記一樣,因為名稱與別人重複,不可能申請得出來。……

沈建德
南方快報  2002.10.07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除了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的代表權之外,還取得了中華民國的國號、會籍、國家主權、財產所有權等。所以,決議一通過,國民黨立即處理海外財產:(一)中華民國名下數百億美金外匯存底,改存宋美齡等七人戶頭;(二)中國銀行改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三)招商局船隊改為陽明海運公司。

中華民國當然也必須改名,其外交部次長楊西崑就建議改為「中華台灣共和國」Chinese Repubic of Taiwan,可是蔣介石不敢,因為他知道,台灣是中華民國竊據的地方,把台灣正名為台灣國,外來統治者立刻失去統治的正當性,害怕動搖「國」本。於是和美國談條件,央請第七艦隊保護,由台灣人繳稅付保護費。若無第七艦隊,又不更改國名,中華民國必被中國渡海接收。

這樣做,台灣本島暫時無事,海外產權卻無法確保,駐美使館遂以美金一元賣給高華德;駐日韓大使館、領事館,因脫產不及均被中國接收。既知脫產,證明連宋馬知道31年前中華民國國號就不能用了,要用,必須依靠第七艦隊及台灣關係法,但代價由台灣人支付,例如,高價向美國買武器、外匯存美國,每年三千多億的國防、外交支出等。

台灣只要和中華民國劃清界線,就有舊金山和約及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保障。可是,怕戰爭的台灣人,卻寧可付錢請美國保護,也不和戰爭的禍源──中華民國劃清界線以遠離戰爭,實難理喻!……

中華民國被接收,就像公司換董事長一樣,只換董事長的名字,公司名稱不換。所以,中華民國現在仍在聯合國,是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寫在聯合國憲章第23條。……

就因「中華民國雖不代表中國,卻可以代表台灣」這句話,1993年我去找聯合國秘書長蓋里,因為他說,根據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加入聯合國必須是主權國家,台灣沒有資格。蓋里手下perkinson女士回答我說,你們的李登輝自己說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要統一,聯合國秘書長不跟著說怎麼可以。我說,李登輝說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她說,在聯合國,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邱乾順
WUFI台灣e廣場  2007-02-23  18:49:18

……目前台灣仍使用「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這個國號……。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已將China這個國號,判給在中國大陸的中共政權,台灣再使用China這個國名,是冒牌貨(不管ROCPRC,都是China,在聯合國中國的英文名稱仍是Republic of China),是侵犯中國國家名號的侵權行為,所以台灣只能用一堆「藝名」參與國際社會,還需經中國同意,也才有用「Chinese Taipei」(中國人的台北)這個名稱加入奧運、APEC的荒謬。……

廖宜恩(作者為中興大學資工系教授,台教會副會長)
極光電子報  2009.11.27  22:29

最近我常在私下或是公開場合問在座的朋友一個問題:中華民國是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絕大多數的人回答「不是」,只有少數一、二位回答「是」。其中,回答「不是」的人,也有幾位是長期推動建國運動的朋友與社團領導幹部。可見,台灣人民深受中國國民黨洗腦教育的毒害,即使歷經民進黨執政八年後,仍然沒有改變!

我們都知道,歷史教科書、媒體、或政客都習慣敘述「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但是,這樣的敘述違反事實!根據聯合國憲章第23條、第110條,以及1971年第2758號決議文,「中華民國」並沒有「退出」聯合國。現在的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仍然規定「中華民國是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聯合國有關會員國變動的記錄,也沒有「中華民國退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記錄,只陳述「中國」在19451024日就是創始會員國。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取得聯合國中國代表權時,並不是以新國家的方式加入,而是以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中華民國政府」的方式,取得「中國」代表權。

可見,中華民國不僅是聯合國的會員國,而且還是「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只是它已由北京政府代表了。這也是為什麼「中華民國」的國號、國歌不能在國際社會出現的原因,因為它是「山寨版的中華民國」。但是,這樣簡單的事實與常識,一般人民不知道還情有可原,如果連民進黨的領導人、黨公職人員、或是推動獨立運動的朋友,都還不知道的話,似乎也可以解釋為何台灣現在快被中國繼承併吞的現況。……

詳細分析台灣建國的基本理論 (一)—許慶雄
民視 《台灣學堂 - 台灣建國學》  2017.11.14

[10m28s 12m34s]  許慶雄:「北京政府到聯合國開會是用『中華民國』國號,到現在沒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