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雲欽 2010.07.20
▲ 涉嫌貪污的4名司法官2010年7月15日被收押。
左3人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右1人為板橋地檢署檢察官。
「錢」總管陳水扁被羈押,扁蟲們常以「無罪推定原則」來反對,說在判決確定前,應視陳水扁為無罪,將他釋放,以保障陳水扁的「司法人權」。扁蟲們似乎認為嚴守「無罪推定原則」,就不能羈押任何被告。
最近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因涉嫌集體貪污被收押。同樣是貪污案,有些扁蟲就突然換一個腦袋,頓時忘了「無罪推定原則」,不但沒有一個人為這些法官的「司法人權」講話,也呼籲:「在對判決確定前,應視這些法官為無罪,將他們釋放」,反而一個個咬定這些法官有罪,嚷叫稱:馬英九政府要就此負起政治責任,誰要道歉,誰要下台云云。
這就是典型的藍綠對抗──只問立場,不問是非。在扁蟲的立場,「無罪推定原則」只適用於陳水扁,不適用於藍營,只有陳水扁的「司法人權」重要,其他人的不重要。
林濁水曾以「恬不知恥」,譏諷陳水扁怎麼不去自盡、不快認罪,令陳師孟很不滿。陳師孟曾為文稱:「黨內意見領袖對外發表這類言論,等於先於司法逕對扁案做出實質有罪判決。……甚望蔡英文主席莫以“個人言論自由”或“不代表本黨立場”予以包庇,我們請求蔡主席公開重申所有法治國家都主張的“無罪推定原則”,鄭重裁示所有黨員在扁案判決前不得再對阿扁做人身攻擊,這不僅應是民進黨對扁案立場的最低尺度,也是對黨員教育早該進行的第一步。」
對於民進黨人關於法官貪污案的叫罵,如果陳師孟不是政客,還想維護司法人權,也應建議蔡英文主席,說:「黨內意見領袖對外發表這類言論,等於先於司法逕對法官貪污案做出實質有罪判決。……甚望蔡英文主席莫以“個人言論自由”或“不代表本黨立場”予以包庇,我們請求蔡主席公開重申所有法治國家都主張的“無罪推定原則”,鄭重裁示所有黨員在法官貪污案判決前不得再對被押法官做人身攻擊,這不僅應是民進黨對法官貪污案立場的最低尺度,也是對黨員教育早該進行的第一步。」
如果扁蟲、民進黨能夠發起貪污案法官的司法人權的維護運動,示威遊行,要求釋放在押的法官,我才相信扁蟲、民進黨在扁案偵審時,嘴巴說的「維護司法人權」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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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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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0/07/15
【綜合報導】震垮台灣司法公信力的司法官集體收賄案,台北地方法院昨開羈押庭,合議庭認定涉嫌收、行賄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及白手套謝燕貞、黃賴瑞珍等6人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湮滅證據之虞,裁定全部羈押禁見。其中李春地、陳榮和涉嫌各收前立委何智輝賄款350萬元、150萬元,將何從15年徒刑改判無罪。
陳榮和等4名司法官昨被裁定羈押後,下午4時狼狽地戴上手銬,搭囚車被押往台北看守所。高院、法務部隨即發表聲明把他們停職,表示將盡快懲處並移送監察院彈劾。高院院長黃水通昨參加司法院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時,為院內法官涉案致歉,並承諾「會負起全部責任」。
爆出司法界集體收賄大醜聞,不少基層法官昨非常憤怒、失望,表示「就是這些人,才讓司法永遠都站不起來!」一名台中高分院法官說:「真是司法官的恥辱!」一名高院法官沉痛地說,大部分法官都是默默耕耘,甚至積勞成疾付出寶貴生命,才一點一滴建立司法信譽,「但每爆發一件收賄案,司法巨人就像被打斷腿,所有努力付諸流水。」台中地院一名法官痛批:「這些人在法界風評本來就很糟,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這件貪污案是前立委何智輝在1993年苗栗縣長任內,投資久俊工商綜合區時向銀行違法貸款,他1999年任立委後為銅鑼園區徵地案,利用職權向國科會勒索2億多元獎勵金,涉及背信、貪污等罪,4年前一審被重判19年,前年二審由高院法官林明俊改判15年。
檢方查出,何智輝為了不入獄,透過女友兼助理謝燕貞、謝的友人黃賴瑞珍、魏清華3名女子當白手套,行賄陳榮和、李春地。3名女子20多年前當幼教教師時就認識,黃賴瑞珍是高院法官蔡光治的情婦,魏清華則是高院法官陳榮和的情婦,何智輝與板檢檢察官邱茂榮早有交情。
檢調透露,何智輝準備了1千多萬元行賄,並將人脈分成兩路,由3名女子牽線。一路由老友邱茂榮說服司法官訓練所同期同學李春地,並由邱於今年4月13日把350萬元賄款在台北中山堂地下停車場交給李春地,李則指點何智輝隔天出庭時如何答辯脫罪,還透露會解除何智輝限制出境。
另一路由蔡光治與陳榮和聯繫,在陳榮和、李春地更一審合議庭今年5月12日改判何智輝無罪後,透過蔡把150萬元在高院辦公室交給陳榮和作為後謝。若加上何智輝涉嫌行賄二審法官林明俊的250萬元,何行賄法官已曝光的金額總計近800萬元。而唯一被搜索卻沒被約談的高院法官林明俊,因可疑賄款待查,列下波約談對象。
特偵組前天拘提陳榮和等4名司法官及謝燕貞、黃賴瑞珍,訊後向台北地院聲押。檢方大陣仗派出8名檢察官蒞庭,並特地以投影片方式說明聲押理由及事證。
台北地院昨開羈押庭時,採隔離方式審問6名被告,檢方先提示3年多來監控到的關鍵電話錄音、錄影畫面,以及搜到的現金、銀行提領紀錄等,證明他們多次碰面交付袋裝不明物,也有金錢往來。
辦案人員透露,這4名資深司法官坐在陌生的被告席上應訊,雖承認曾與其他被告會面、通電話,「但被問到金錢往來原因及細節時,回答時很猶豫甚至結巴,眨眼頻率也增加,明顯不安與心虛,如果測謊一定不會通過。」法官審理認為6名被告供述不一,且相互矛盾,因此認定他們犯嫌重大。
另外,何智輝前天被搜索前從苗栗住處爬窗逃逸,法官認為他極可能與其他被告串證,而其女友兼助理謝燕貞在被搜索時,竟當場把自己行動電話的SIM卡折斷,企圖湮滅證據,加上4名司法官與黃賴瑞珍觸犯的都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因此裁定將6名被告羈押禁見。
至於何智輝的行賄網絡是否有其他法官涉案,有待他到案後釐清,檢方不排除對他發布通緝。一名苗栗政壇人士研判:「何智輝應該已經偷渡到大陸去了。
曹長青專欄(作者為獨立評論員)
自由時報 2010-7-26
最近,美國「北加州阿扁俱樂部」正式成立,這是美國第二家這樣的團體,兩個月前在洛杉磯,海外第一個「阿扁俱樂部」成立。
為什麼在國民黨全力打壓抹黑,甚至有些民進黨人也要跟這位前總統劃清界限時,海外的台灣人要這樣力挺陳水扁?他們是挺貪腐嗎?當然不是。他們是要為一個台灣公民的基本司法人權吶喊。這個團體的成立宣言清楚地表明:阿扁遭「押人取供」已逾六百天,這是「中國國民黨」斬殺消滅台派的「司法二二八」祭旗之作;是「國家暴力,政治迫害」的血腥惡例!扁案的「程序正義」已蕩然無存,阿扁的「人權」也被摧殘殆盡。
這些海外台灣人在強烈譴責國民黨「公然侮辱台灣人的惡行」同時,也對民進黨的軟弱無力提出批評:民進黨到今天還不曾在「土城看守所」外辦過一場大型抗議的「燭光晚會」。到今天都還不敢用「國家暴力、政治迫害」來譴責國民黨,真是膽小懦弱,欠缺道德勇氣!如果台灣人對「中國國民黨」的「國家暴力」一點抗爭的行動都沒有,那「馬統幫」當然無懼,進而全面賣台!
洛杉磯的「阿扁俱樂部」對扁案也是同樣認知,成立會吸引了很多台灣鄉親參加,場面十分熱烈。「全美台灣人權協會」前會長王泰和致辭時,講述他和美國友人、台灣之友會前會長安德森(Ted Anderson)去看守所探視陳水扁的經過,他們「進監所前都被搜身,連一支筆都不讓帶。」本是「隔著密不透風的玻璃牆用電話與阿扁對話」,卻還要被如此對待;而且探視只給三十分鐘,每次只允許兩人探訪。王泰和感嘆:「如此對待『台灣之子』何其冷酷!」
曾為加州聖蓋博市議員的安德森致辭時說,在西方,法庭未判刑前,被告都應被視為無罪;扁案還未定讞,陳水扁卻提早「服刑」,顯示馬政府已違反基本人權。他質問,「為什麼馬英九要用這種殘酷方式懲罰陳水扁?」因為提出「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陳水扁「已成了國民黨的眼中釘,是馬英九想成為獨裁者的大障礙。現在馬已控制司法,下一步會接管軍隊,這對台灣的自由來說,將是致命的一擊。」……
這些追求是非與正義的台灣人,不僅理念相同,跟台灣本土的「阿扁俱樂部」相互支持和激勵,也被陳水扁在遭監禁迫害中所表現出的精神和勇氣所感動。他們表示,要用同樣的精神,力挺陳水扁的司法人權,堅持不懈地為台灣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正常國家而努力。